温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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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管理局是管理我国的非税收入的部门,主要包括: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等。各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是省政府实施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专职机构,为省财政厅直接领导和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非税收入管理是包括非税收入取得、非税收入预算、非税收入使用、非税收入监督在内的一个完整系统。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对'做大财政收入蛋糕增强各级政府财力和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有效遏制腐败追求良治和深化改革建立公平社会分配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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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管理体制原则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0.09.07 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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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的
缓收、减收、免收政府非税收入,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缓收、减收、免收属于本级收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法可以缓收、减收和免收政府非税
2022-09-12 15,340 -
温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17条是什么?
执收政府非税收入时,执收单位应当开具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政府非税收入依法需要纳税的,执收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务发票。执收单位不按规定开具财政票据或者税务发票的,缴款义务人有权拒绝缴款。
2022-09-11 15,340 -
温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38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伪造、变造或者擅自销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二)伪造或者使用伪造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监(印)制章;(三)转借、代开、串用、买卖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四)使用非法票据。
2022-09-12 15,340 -
温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33条
执收单位应当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向同级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经省财政部门同意实行政府非税收入委托执收的,由委托单位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
2022-09-1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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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收费管理办法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制定的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办法,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12月15日《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予以废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统
2,644 2022.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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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于2011年3月31日,经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5号发布。该《办法》分总则、申报管理、资产损失确认证据、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非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投资损失的确认、其他资产损失的确认、附则8章52条,自20
2,691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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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2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