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吗,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规定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因此,你哥哥的事故应认定为工伤。 二、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医疗费用。 三、建议先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后做伤残鉴定,后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各项费用。 四、具体费用后计算,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单位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是应当认定为工伤。
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单位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是应当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的本意主要是指职工从居住住所到工作地之间的路途,是属于为了开展工作不可避免的过程,因为属于认定工伤的范围。
-
上下班遇到的交通事故能认定为工伤吗
上下班遇到的交通事故能认定为工伤,具体内容如下: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2022.04.14 274
-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待遇的具体规定
不属于工伤。只有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劳动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可以申请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2022-02-28 15,340 -
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 没有认定为工伤, 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条件。两者都是,可同时主张交通事故赔偿个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2022-02-28 15,340 -
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吗,工伤保险条例有哪些规定
你想咨询什么?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看一下你是否属于工伤,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
2022-03-28 15,340 -
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您的问题不是很详细,建议您明确一下,目前可参见《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
2022-03-14 15,340
-
01:18
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认定
要认定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属于工伤,从而获得工伤保险赔偿,需要注意工伤的认定条件。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因本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就属于条例中规定的工伤。也就是说,认定工伤的关键就在于,职工是否是在上
2,393 2022.04.17 -
01:17
交通事故负全责能认定工伤吗
交通事故认定为负全责不能认定工伤。根据我国工伤认定的相关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
3,175 2022.04.17 -
01:15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材料包含哪些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材料包含: 1、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个人申请; 2、受伤害人的病历、住院病历、医生的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受伤害人与所在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以及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99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