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41条内容有什么?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41条内容有什么?

2022-09-20 17:47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20回复

专业分析: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不适用带薪、加班加点、医疗期等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另有约定的除外。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律师普法更多>>
  • 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21条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21条内容是什么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合同效力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2020.04.27 833
  • 劳动法第41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第41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第41条规定的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过法定程序用人单位可以经济性裁员: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其他。

    2020.04.03 574
  • 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一款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一款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一款规定是: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

    2020.08.22 650
专业问答更多>>
  •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41条有什么内容?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不适用带薪年休假、加班加点、医疗期等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

    2022-09-20 15,340
  •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41条内容是些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不适用带薪、加班加点、医疗期等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另有

    2022-09-14 15,340
  •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17条内容有什么?

    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期满后自动续延的,视为双方连续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累计超过六个月的,视为双方连续订立劳动合同。

    2022-09-15 15,340
  •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26条有什么内容?

    依法约定的服务期长于期限的,劳动合同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022-09-1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劳动法未签订合同赔偿条例 00:51
    劳动法未签订合同赔偿条例

    未签订合同赔偿条例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要求单位和员工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会出现下面一系列的后果:如果是因为单位的原因不签,那么给单位一个缓冲期,一个月内单位不签的话,对

    2,645 2022.04.12
  • 合同需要有什么内容 00:50
    合同需要有什么内容

    一般情况下,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第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住所;第二,合同的标的以及其数量、质量;第三,合同价款或者报酬;第四,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第五,违约责任;第六,双方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前述内容

    1,754 2022.05.11
  • 劳动合同生效条件 01:19
    劳动合同生效条件

    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有以下三点:1、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国,年满十六周岁,且精神正常的人拥有独立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能力;2、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合法,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

    3,902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