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南京小产权房政策

南京小产权房政策

2022-03-08 22:21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08回复

专业分析:

小产权房: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日前列席全国人大宁夏代表团的审议会议时透露,多部委正在进行的小产权房摸底调查工作将在一年左右得出结果。此后,针对小产权房的不同情况将出台清理政策。 小产权房虽说不很正规,但有的有宅基证,有的有一定的审批手续,不论其建造得豪华还是简陋,万变不离其宗都是集体土地。小产权房不是一个地方独有,而是普遍存在,小产权房名不正言不顺,给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不小的影响。 近期部分媒体就南京市对栖霞区八卦洲街道“八卦花园”、“长江花园”两个集体土地房地产遗留问题的处置情况解读为“南京小产权房可以转正”,对部分购房者产生了一定误导。 针对南京市小城镇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集体土地房地产开发问题,2003年8月,南京市政府发布公告,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清理处置集体土地房地产专项行动,同年12月,为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处置我市集体土地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03〕245号),根据市政府245号文件,对2003年8月22日市政府发布公告前的集体土地房地产项目,符合房屋质量标准并通过规划审查的,在落实查处责任的前提下,依法补办建设和土地征转用、出让等手续。我市在对八卦花园和长江花园“小产权房”进行审查后,明确对该项目进行违法用地查处,在办理规划审核、土地征用后,补办土地出让手续,按现时点市场价评估补交土地出让金。八卦花园和长江花园土地出让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在项目单位交清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后即可按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给上述两项目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是市政府对我市历史遗留集体土地房地产问题的处置行为,范围仅限于2003年8月以前的项目,2003年8月以后新建的各类集体土地房地产项目按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一律不予补办建设和土地征转用等相关手续,“南京小产权房可以转正”纯属媒体误读。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从未就有关“小产权房”转正问题进行过任何表态和承诺。我市将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力度,坚决制止“小产权房”项目,对相关责任人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从源头上、根本上杜绝“小产权房”违法案件的发生。 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集体土地房(即所谓“小产权房”)早在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就已经明令禁止。 2007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再次重申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村村民住宅等三类乡(镇)村建设可以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需要使用农民所有集体土地的,必须依法征为国有。需要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再次提醒广大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集体土地房,其权益不受法律保护,建议不要购买。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一、在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这三个区域范围内,政府已经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1套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该政策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在主城区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该居民家庭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四、新的住房政策更好的迎合了南京市住房需求,也有利于进一步调节房价。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贷款购房: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律师普法更多>>
  • 南京小学摇号政策
    南京小学摇号政策

    有参加电脑随机派位需求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最多可选2所学校报名。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报名后,学生如果被电脑随机派中(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

    2020.09.26 426
  • 南京人才房政策
    南京人才房政策

    南京人才购房政策供应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南京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2、在南京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

    2021.03.26 4,473
  • 南京购房新政策
    南京购房新政策

    1、南京本地家庭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不准在主城(不含六合溧水高淳)再买住房,不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都不准再买; 2、高淳、溧水、六合纳入限购范围,非南京户籍满足条:件可买一套,但不准买第二套;南京本地户籍不限购,但是限贷。

    2020.04.08 401
专业问答更多>>
  • 北京小产权房政策

    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2016北京小产权房政策:小产权房政策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享有使用

    2022-02-11 15,340
  • 北京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北京小产权房最新政策怎样规定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小产权房的清理整治,针对新增的小产权房项目要求各区县坚决严厉打击,依法查处。市国土局也始终坚决清理整治小产权房,对新增小产权房“零容忍”,发现一起、查

    2022-02-11 15,340
  • 南宁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南宁江宁小产权房最新政策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

    2022-02-11 15,340
  • 南京房产新政策

    政策一:2015年2月28日,央行2015年来首次降息央行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

    2022-02-2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离婚房产过户最新政策 00:52
    离婚房产过户最新政策

    离婚房产过户最新政策如下:离婚房产的过户需要由双方共同向房管部门进行申请。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的,那么需要双方带上离婚证,离婚协议,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如果双方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那么需要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而且判决书中必须要明确房

    5,524 2022.04.17
  • 小产权房能转大产权吗 00:58
    小产权房能转大产权吗

    部分小产权房可以转大产权。通常我们将产权存在瑕疵,未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称为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分为很多种,经济适用房,或者上世纪90年代购买的单位集资房、房改房都属于小产权房,这些房屋通过补交差价、缴纳土地出让金,是可以合法办理不动产

    2,499 2022.04.17
  • 2021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01:18
    2021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2021年小微企业优惠政策: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

    13,869 2022.04.17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