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六十三条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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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条是关于商量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定。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本法限定在特定要求和流程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量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经福建省十届人大第24次会议通过。《条例》共分总则,招标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招标投标程序,监督与投诉,法律责任,附则7章7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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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6 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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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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