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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招投标条例第三十六条是怎么规定的?

2022-09-14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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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4回复

专业分析: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三日内,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指定媒介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日。公开招标项目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招标人或有关行政部门对异议或投诉事项查实需要复核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复核;需重新评标的,应当按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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