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伤残鉴定如何鉴定标准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涉及面部伤残的鉴定标准是: 1、二级伤残:2.2.5面部瘢痕90%以上,严重影响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碍; 2、六级伤残:2.6.8面部瘢痕20%以上,明显影响容貌; 3、八级伤残:2.8.5面部瘢痕20cm2以上,影响容貌;2.8.6面部大量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0%以上,影响容貌; 4、十级伤残:2.10.8头皮损伤瘢痕形成或无毛发,面积达40cm2以上;2.10.9面部瘢痕6cm2以上,或面部条索状瘢痕10cm以上;2.10.10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10cm2以上等。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第五条伤病关系处理,程度分级 5.1颅脑、脊髓 5.1.1重伤一级 a植物生存状态。 b)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c)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 d)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 e)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5.1.2重伤二级 a)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5.0cm2以上。 b)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 e)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f)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
面部伤疤伤残鉴定标准
面部伤疤伤残鉴定标准,可以参考毁容等级来鉴定的,可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2 面部、耳廓 5.2.1重伤一级 a)容貌毁损(重度)。 5.2.2重伤二级 a)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10.0cm以上,或者两
2020.12.25 3,739 -
面部受伤伤残鉴定标准
二级伤残:2.2.5面部瘢痕90%以上,严重影响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碍。六级伤残:2.6.8面部瘢痕20%以上,明显影响容貌。八级伤残:2.8.5面部瘢痕20cm2以上,影响容貌。2.8.6面部大量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0%以上,影响容貌。
2020.08.21 1,720 -
面部疤痕伤残鉴定标准
面部疤痕伤残鉴定标准如下: 1、一级,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大于等于百分之九十; 2、二级,全面部瘢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大于等于百分之八十; 3、三级,有四肢大关节中2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4、四级,面部
2023.12.11 18,746
-
面部伤残鉴定标准
工伤面部十级伤残标准为:“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大于2平方厘米”;超过的从九级、八级靠(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一级劳动能力鉴定的为准)。先按规定程序申请工伤认定(含配套伤残等级鉴定),用人
2022-07-08 15,340 -
面部伤残鉴定标准标准
重伤二级a)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5.0cm以上。b)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
2023-02-13 15,340 -
面部伤残鉴定标准表
面部伤残鉴定标准如下:一级 1.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 2.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二级 1.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
2022-04-08 15,340 -
面部伤残鉴定标准2019
依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涉及面部伤残的:二级伤残:2.2.5面部瘢痕90%以上,严重影响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碍。六级伤残:2.8面部瘢痕20%以上,明显影响容貌。八级伤残:2.8.5面部
2022-03-15 15,340
-
01:13
7级伤残鉴定标准
根据职业病致残等级的有关规定,七级伤残的标准为:智力轻度障碍;轻度的非肢体瘫运动障碍;舌头整体缺失1/2以上;面部轻度毁容的;双目的低视力1级;鼻子外部缺损2/3以上或者严重畸形的;双耳受损,一只耳朵的听力受损大于等于71分贝,另一只耳朵听
9,612 2022.04.15 -
01:17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又可被称为“工伤九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即为凡伤残达到以下情况之一的,均可被认定为九级伤残,并可以享受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为: 1、轻度癫痫;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
30,128 2022.04.15 -
01:11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十级伤残是伤残等级中的一种等级。十级伤残意味着日常活动能力、工作和学习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 等级的划分标准,赔偿标准,是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来确定的,伤残的等级分为
28,42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