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的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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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治大气颗粒物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本条例所称大气颗粒物污染,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建(构)筑物拆除、预拌混凝土和砂浆生产使用、散装流体物料和废弃物的运输堆放、建材加工、工业生产、矿产开采、火力发电、城市保洁、餐饮经营、燃油机动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等,以及裸露地面所产生扬尘、烟尘、粉尘等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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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污染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扬尘污染行政处罚依据是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
2020.09.26 963 -
扬尘治理的检查内容? ?
1.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是否分别建立扬尘治理相关制度和责任制(查阅有关资料)2.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必须采取混凝土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现场检查)3.施工现场内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其他区域平整后使用碎石覆盖。(
2020.10.12 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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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细则第27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扬尘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投入生产使用的,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2-09-10 15,340 -
鞍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第32条规定
市、县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扬尘污染源进行现场检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扬尘污染查处情况。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扬尘
2022-09-09 15,340 -
鞍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第15条的规定
气象部门发布大风警报期间,应当停止平整土地、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气象部门发布雾霾天气预警期间,禁止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2022-09-18 15,340 -
鞍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第30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采取密闭措施,运输、装卸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或者委托没有封闭设施的车辆从事运输作业的,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仍未达到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可以责令其停
2022-09-0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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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态污染物的治理方法气态污染物的治理方法如下:1、粉尘控制技术;2、高压静电除尘技术;3、旋风除尘技术;4、袋除尘技术;5、湿法除尘技术;6、湿法除尘技术;7、二氧化硫控制技术;8、湿法脱除SO2技术;9、半干法脱除SO2技术喷雾干燥脱硫技术;10、干法脱除S
5,060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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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管理条例与刑法的区别治安处罚管理条例已经废止,现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条规定,该法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的规定
4,897 2022.04.17 -
01:47
酒驾的处理详细程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是行政违法行为,驾驶人需要接受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以暴力方式,拒不按照规定配合行政机关执法工作的驾驶人,可能会构成妨碍公务罪。因此,建议被认定为酒后驾驶的行为人,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具体来说,处理酒驾的详细
7,095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