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中的义务?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义务的内容主要有: 1、主义务,也叫主给付义务,是指合同关系中固有的、必备的、自始确定的、能够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 2、从义务,即从给付义务,是指在主给付义务之外、不具有独立意义的、只能辅助主给付义务发挥功能的义务。 3、附随义务,是指并非自始确定的、而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旨在更好地实现当事人利益的义务。 如说明、照顾、通知、协助、保密等,属于履行合同所需的辅助性质的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 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附随义务是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包括通知、减损、协助、保密等与合同有关的义务。
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而应当履行的旨在维护给付效果或者妥善处理合同终止事宜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 附随义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合同中的附随义务是什么意思
合同的附随义务是指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使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获得最大的满足,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相关义务。
2021.02.20 171 -
劳动合同中的附随义务是什么?
劳动者附随义务是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应承担的义务,在我国劳动立法中到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这其中主要涉及到劳动者的忠诚义务、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020.07.10 171
-
合同中的先合同的义务是什么?
先合同义务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履行的义务。当事人违背诚信原则,不履行先合同义务的,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2-06-08 15,340 -
合同附随义务中的保密义务是指什么
合同附随义务中的保密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负有相互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
2022-10-13 15,340 -
合同中,收货人的义务是什么?
货运合同中收货人的义务:收到承运人通知后及时提货;逾期提货的,应当承担支付保管费的义务;提货时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货物;以及按照约定支付运费的义务。
2021-12-26 15,340 -
什么是合同中的义务转让呢
合同义务转让后,原义务人退出合同关系,第三人取代原义务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可以主张原合同义务人对于合同权利人的抗辩;合同的从义务也一并转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
2022-06-04 15,340
-
01:21
从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
从合同义务与附随义务的主要区别有: 1、定义不同,从合同义务一般存在于给付合同中,是指辅助主给付义务的义务,而附随义务是指基于更好的实现当事人的利益而订立的应当履行的义务条款; 2、诉讼条件不同,从合同义务可以独立起诉请求履行,而附随义务不
1,746 2022.05.11 -
01:27
什么是竞业限制义务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一种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特殊法律措施。具体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或者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
5,504 2022.04.15 -
00:59
什么是合同主要债务
主债与从债是两个单独的债,但由于其具有牵连性,从债的效力依附于主债的效力。区分主债与从债有三层含义: 1、主债是从债发生的根据,或者说主债是从债得以发生的基础关系。没有主债,从债不可能发生。 2、主债的效力决定从债的效力,主债不成立从债也不
1,454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