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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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是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和总额。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是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工资总额与费率之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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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是什么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的内容是工伤保险费数额的确定是由工资总额乘以费率之积。工资总额是劳动者从用人单位处获得的全部劳动报酬,费率由社保经办机构确定。
2020.11.19 396 -
青岛市职工医疗保险能补交吗
青岛职工医保可以补交,用人单位持《从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申请表》及相关补缴证明材料到市、区社会保险机构办理补缴手续;工作人员受理审核;办理成功。
2020.03.13 712 -
青岛市社保补缴条件
在累计满15年。年龄达退休要求,就不需要进行补缴;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2020.08.07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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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法第五十七条怎样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执法事项,应当移交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物价、税务及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2022-09-24 15,340 -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五十五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执法事项,应当移交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物价、税务及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2022-09-24 15,340 -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参保人个人负担的、符合本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大病资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医疗费用,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支付比例为90%;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一档缴费
2022-09-19 15,340 -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十七条是怎样规定的?
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称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滚存积累,超支不补,可以按照规定继承。参保人离开本市,可以将个人账户余额转入新的社保关系所在
2022-09-1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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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如下: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使用商用密码,或者未按照要求开展商用密码应用
6,429 2022.04.17 -
01:22
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罚款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对法律责任做出的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在实施了相关的违法行为后,需要承担的支付罚款的责任是不一致的,需要依据其具体的违法行为以及违法情节严重程度来确定有关的罚款数额。其中对网络运营者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的违法
9,532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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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五十岁了社保没交满十五年怎么办满五十岁了社保没交满十五年,可以延长缴费到满15年时办理退休手续。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经参保,2011年7月1日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可延长缴费到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才可以一次
5,101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