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以其所抚养家属的唯一住房为由提出的,法院会如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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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唯一住房可以被法院执行。可以被强制执行的五个条件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第一审人民法院或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欠债人的唯一住房的条件: 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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