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第35条是什么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并制发规划条件书,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材料,向城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新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依照本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建议有关人民政府责令其给予行政处罚。
2020.05.06 3,545 -
内蒙古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
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括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按统一年产值的30倍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适用于测算区域内征收农用地中的水浇地、旱地、牧区草地,征收林地按《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
2020.05.06 736 -
内蒙古自治区盗窃立案标准
在内蒙古自治区,盗窃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在内蒙古自治区盗窃公私财物达到一千六百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行为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0.07.20 348
-
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第35条内容是些什么?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并制发规划条件书,
2022-09-14 15,340 -
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第1条什么内容?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2022-09-14 15,340 -
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第27条规定是什么?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依法批准公布后,城市、旗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2022-09-14 15,340 -
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十条内容是些什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管理工作。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乡规划的相关管理工作。
2022-09-15 15,340
-
01:00
治安处罚管理条例与刑法的区别
治安处罚管理条例已经废止,现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条规定,该法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的规定
4,760 2022.04.17 -
00:59
城乡低保户是什么意思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是指: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即社会救济对象。是指那些有资格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定的各项待遇的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
3,447 2022.04.17 -
01:10
打借条与欠条的区别是什么
打借条与欠条的区别,具体有以下几点: 1、两者的定义不相同,借条指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借款时,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证明存在借贷事实的书面凭证;而欠条一般是指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义务,因为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偿还而对债权予以确认的书面凭证。
1,953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