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行政复议的一般管辖规定是什么样子

行政复议的一般管辖规定是什么样子

2022-07-13 08:05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福建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13回复

专业分析:

民事诉讼案件,行政复议的一般管辖的回答,一般管辖。行政复议的一般管辖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服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适用的管辖称之为一般管辖。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行政复议的管辖是指各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案件在受理上的具体分工,即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之后,应当由哪一个行政复议机关来行使行政复议权。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行政复议中主体的规定:其主体是由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构成的。被申请人主要是指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复议机关可以是原行政机关也可以是上一级行政机关,选择权在原告一方。

律师普法更多>>
  • 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的管辖一般由什么管辖
    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的管辖一般由什么管辖

    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其主要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

    2020.03.17 778
  • 行政复议的诉讼管辖是什么
    行政复议的诉讼管辖是什么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的管辖是指各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上的具体分工

    2020.11.13 1,065
  • 怎样确定行政复议的管辖机关?
    怎样确定行政复议的管辖机关?

    行政复议的管辖机关的确定方法为: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020.04.22 185
专业问答更多>>
  • 行政复议管辖的规定

    行政复议管辖,是指不同层级、不同职能的行政机关之间受理复议案件的分工。管辖的实质意义在于解决具体对某一行政复议案件由哪个行政机关行使复议权。《行政复议法》第12条至15条对行政复议管辖作了集中规定。根

    2021-07-07 15,340
  • 行政复议维持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维持管辖第二十六条“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之规定,

    2022-06-30 15,340
  • 行政复议管辖十种规定是什么

    针对行政复议管辖十种的法院的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包括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者复议请求的情形,

    2022-06-29 15,340
  • 行政复议管理的规定是什么样子的?

    我国的行政复议管理的规定是教育行政复议是以教育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的。教育行政相对人不服教育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该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就产生了教育行政争议。引发教育行政复议的前提也就是在教育行

    2022-07-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的规定 01:05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的规定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应当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受案范围是中国境内的企业和职工

    2,299 2022.04.17
  •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 00:59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或者是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为管辖,这两个之间是没有先后顺序的,可以是由合同履行地,也可以是单位所在地管辖。如果双方分别向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所在地

    1,496 2022.04.17
  • 离婚管辖地法律有什么规定 01:23
    离婚管辖地法律有什么规定

    离婚案件一方原则上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在原告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从级别管辖来看,此时对离婚案件进行管辖的,往往都是基层人民法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

    1,348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