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股权转让管理层三年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其基本要求如下三个财务要求的测试盈利测试3年税后盈利≥5,000万港元首2年税后盈利3,000万港元,近1年税后盈利2,000万港元市值/收入测试市值≥40亿港元;及最近1年收入≥5亿港元市值/收入测试/现金流量测试市值≥20亿港元;及最近1年收入≥5亿港元;及前3年累计现金流入≥1亿港元营业纪录要求3年(如符合市值/收入测试,可短于3年)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下管理运作最近1年须在基本相同的拥有权及控制权下运作管理层要求及股东承诺管理层要求:必须有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设立审核委员会股东须承诺:上市文件披露至上市后首个6个月内不会出售其在公司的权益管理层承诺在上市后12个月内,不出售其在公司的权益,以导致其不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维持最少30%的公司权益认可司法地区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百慕达开曼群岛最低公众持股量上市时公众持股量不低于5,000万港元;上市时公众持有的股份数量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总额的25%以上;如果上市时的市值超过100亿港元,联交所可能会将公众持股量降到15%至25%之间其他要求控股股东或董事可进行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但必须全面披露不可以选择纯以配售形式上市公开认购部分须全部包销公司上市后首6个月内不能发行新股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1、发起人持股的转让限制 根据现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将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作为申请挂牌的条件之一,若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因此,若挂牌公司股改后未满一年的,发起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转让限制 根据《业务规则》第2.8条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票转让限制解除规定可简单总结为“两年三批次”。即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需要说明的是,公司股票在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转让限制解除同样适用“两年三批次”的规定,但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 从上述转让限制规定可以看出,新三板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票转让限制较之主板市场而言较为宽松,主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锁定三十六个月。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持股转让限制 对新三板挂牌公司控股东、实际控制以外的其他股东而言持股转让限制而言,《业务规则》并未作出限制规定,即只要该股东并非股份公司发起人或虽作为发起人但股份公司设立已经满一年的,该股东股份转让不受任何限制。与主板上市公司对比而言同样宽松,主板上市公司其他股东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锁定十二个月。 4、董监高持股转让限制 对董监高持股转让限制,《业务规则》并未专门作出规定。笔者认为应适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5、对挂牌前十二个月内增资部分股份的转让限制 对挂牌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增资部分股份转让是否受到限制,《业务规则》对此未进行明确。但在新三板中关村试点期的“代办系统”业务规则中有明确的限制,根据《证券公司代办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试点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挂牌前十二个月内挂牌公司进行过增资的,货币出资新增股份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可进入代办系统转让,非货币财产出资新增股份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满二十四个月可进入代办系统转让”。由于《业务规则》系在代办系统规则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由此可见,该限制规定已经被取消。也即是说挂牌前十二个月内增资部分股份的转让不受限制。
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受让股权的股东以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股权转让管理办法有哪些?
1、组建股份公司,视投资主体和产权管理主体的不同情况,分别构成“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 国家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向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在股份公司股权登记上记名为该机构或部门持有的股份。 国有法人股是指具
2020.04.01 289 -
股权转让的合同归谁管理
股权转让合同管辖归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双方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
2020.08.21 106
-
香港股权转让成本
香港公司是否有权转让其内地公司持有的股份,要根据香港公司章程对于公司重大资产转让需要多少数额的投票权。一般情况下都是过三分之二多数决定。你的股份只占16%,很明显,如果其它股东要转让资产的话,你的投票
2022-01-29 15,340 -
香港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
就香港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类型。内部转让是指现有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外部转让是指现有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两者的区别在于,外部转让需
2022-08-12 15,340 -
香港公司股权转让如何缴税
1.由转让方代扣代缴,需要缴纳转让所得税,个人股东转让所得税税率20%,按照转让金额超过注册资本金额的差额缴纳。 2.目前股权转让所得税可以申请一定金额的减免,可以向当地税务局申请。具体减免税率请咨询
2022-08-05 15,340 -
股权转让管理层反悔怎么办?
股权转让不影响劳动者与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同样如果原合同到期,权利义务的终止同样适用。新股东新管理层如果要解除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
2022-04-09 15,340
-
01:45
股权转让合同管辖归谁管
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
1,515 2022.04.17 -
01:14
股东股权转让办理流程
股东股权转让办理的流程如下: 1、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则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转让股权给公司里另一个股东的,只要通知公司和别的股东就可以了。 2、签订股权转让的协议。 3、在转让股权时,如果
3,977 2021.04.25 -
01:11
股权转让怎么办理
股权转让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股东内部之间的转让,只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依法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即可。 第二种是对外转让,程序共有以下几个步骤: 1.与交易对象,就交易的标的、价款等基本内容达成初步的意向。 2.以书面方式征得其他股东
5,422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