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中复议裁定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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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的中断有下列适用条件: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的请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法律直接规定的事由;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是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
行政复议中主体的规定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对作出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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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中主体是怎样规定的
行政复议是我国司法体制中化解纠纷的一种制度。其主体是由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构成的。被申请人主要是指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复议机关可以是原行政机关也可以是上一级行政机关,选择权在原告一方。
2020.02.23 153 -
中止诉讼的裁定可以上诉和复议吗
中止诉讼的裁定作出,不可以上诉和复议。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2020.11.30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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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中可上诉的裁定及可以复议的裁定
可上诉的裁定有3个,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2022-06-27 15,340 -
民诉中可上诉的裁定及可以申请复议的裁定2020
一、可以上诉的裁定有3个: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二、可以申请复议的裁定只2个: 1、保全、先
2022-10-22 15,340 -
行政复议劳动仲裁中止具体的规定是哪些?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因出现案件处理依据不明确而请示有关机构,或者案件处理需要等待工伤认定、行政复议劳动仲裁中止伤残等级鉴定、司法鉴定结论,公告送达以及其他需要中止仲裁审理的客
2022-08-04 15,340 -
行政复议的裁定期限有什么具体的规定吗?
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行政复议的裁定期限第九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申请复议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查
2022-07-0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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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执行异议复议终审裁定不服
对执行异议复议终审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需要从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
5,841 2022.04.17 -
00:59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或者是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为管辖,这两个之间是没有先后顺序的,可以是由合同履行地,也可以是单位所在地管辖。如果双方分别向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所在地
1,521 2022.04.17 -
01:06
裁定不予受理和裁定驳回起诉的区别
裁定不予受理和裁定驳回起诉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2、适用法律不同,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主要适用的是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以适用程序法,也可以适用实体法;3、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驳回
3,662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