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宅基地转让如何补偿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出台关于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法律法规,我们国家实行的是房地一体化原则,征收农村房屋,对房屋进行了补偿,也就是对房屋下边的宅基地使用权进行了补偿,因此不再单独对宅基地补偿。 但是一些地方农村房屋修建的层数较多,于是就出现了宅基地面积小,房屋面积大的情况,为降低拆迁成本,拆迁方将房屋评估一个较低价格,然后再对宅基地进行单独补偿,这种补偿方案,看起来房地都有补偿,实际上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补偿甚至可能低于只补偿房屋的方式。 还有一种情况会对宅基地单独补偿,就是被征收人已经取得了宅基地,但是还没有来得及建房就遇到征地拆迁,这个时候,由于宅基地上没有房屋,所以,要对宅基地使用权单独补偿,这种情况下,要么重新安排一块面积差不多的宅基地,要么按照农村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宅基地转让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转让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转让协议。 一、宅基地坐落、面积甲方将原焦显云的宅基地坐落于杨许路葛庄段东侧,葛庄村委会西南第一条胡同东侧转让给乙方,该宅基地东边界南边界北边界西边界。面积大小平方米。 二、上述宅基地面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使用权、说有权归乙方享有。 三、转让金额该宅基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 四、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费用 五、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并且包括以后的土地增值部分 六、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证明人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证明人签字:年月日
-
宅基地如何补偿赔偿
我国目前对于宅基的的拆迁各地补偿政策不统一,可能存在一个项目一个区片一个政策的问题,是否合理应当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和实际情况。对赔偿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建议依法维权。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申请
2020.08.21 124 -
如何写宅基地宅基证转让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乙方:身份证:甲、乙双方就宅基地转让事宜,经双方充分的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面积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上盖有一层房产有偿转让给乙方。 二、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该宅基地的使
2021.02.18 204
-
贵阳宅基地转让如何补偿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出台关于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法律法规,我们国家实行的是房地一体化原则,征收农村房屋,对房屋进行了补偿,也就是对房屋下边的宅基地使用权进行了补偿,因此不再单独对宅基地补偿。 但是一些地方农
2023-06-19 15,340 -
西安市宅基地转让如何补偿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出台关于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法律法规,我们国家实行的是房地一体化原则,征收农村房屋,对房屋进行了补偿,也就是对房屋下边的宅基地使用权进行了补偿,因此不再单独对宅基地补偿。 但是一些地方农
2023-07-16 15,340 -
鞍山林地转让怎么补偿
1、林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
2023-07-02 15,340 -
宅基地如何转让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或者村集体全体成员,一般需要公示)同意;2、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简单理解为同一个村子的人);3、受让人
2022-04-21 15,340
-
00:59
宅基地转让合同如何维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享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如发生宅基地纠纷后,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可先进行协商,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如协商不成,由人民政府处理。
825 2022.07.03 -
01:17
宅基地是否能有偿转让
宅基地是不可以进行出售的,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再结合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采用认定无效为原则,农村私房买卖中,买房人名义上是买房,实际上其实是买地,在房地一体的格局下,处分房屋的同时也处分了宅基地,损害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权
2,070 2022.04.15 -
00:54
宅基地转让合法吗
宅基地转让是否合法要区分情况处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但是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 1、需要经过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的批准; 2、转让人和受让人都必须是同村村民; 3、受让人没有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 4、宅基地使用
1,490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