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移送执行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移送执行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2023-06-13 09:30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13回复

专业分析:

移送执行是引起执行程序开始的补充形式,审判组织一般不采用这种形式开始执行。某些案件的裁判确有移送执行的必要,有的关系国家、集体的利益,需要人民法院主动予以维护。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发生移送执行。 关于移送执行案件的范围,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均未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9条明确予以规定,根据该规定,移送执行的案件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型: 1、人民法院制作的民事制裁决定书,包括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决定书和民事制裁决定书。 2、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因为这类案件的执行权利人一般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不便申请执行,而不执行,又会使其难以甚至无法维持生活。 3、人民法院制作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法律文书。这类案件中,有的没有执行权利人,如刑事判决中的没收财产、罚金、追缴财产上交国库;即使有执行权利人,也不宜由其申请执行。对这类案件的移送执行,既是人民法院的职权,又是人民法院的职责。 无论是移送执行还是申请执行,执行机构收到移送执行或申请执行书后,都应依法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执行条件的,应当立案执行;移送执行书或申请执行书内容欠缺的,应当限期有关人员补正;移送或申请不符合条件的,应当通知驳回,不予执行。 除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的案件不存在移送的问题。非诉行政案件经行政庭审查后交执行庭虽也称“移送”,但不是同一意义上的。移送执行不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但原则上要求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即应移送执行。如果因审判庭未在申请执行期限内移送,执行机构就拒绝执行,从表面上看是对审判庭及时移送的制约,但实质上是因为法院自身的原因而拒绝保护当事人的权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2款的规定,民事调解书不能移送执行,只能申请执行,理由已如前述。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9条即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移送执行,这也是符合保护受害者权利的宗旨的。在这里,对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既允许当事人自行申请执行,也可以移送执行,当事人如果确实不想主张权利的,也可以不执行。因此,实践中可以考虑先征求权利人的意见,如果其不表示放弃权利的,就一律移送执行。属于上述移送执行案件范围的,应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如果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条的规定,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序进行和实现的方便、快捷,由审理案件的审判庭负责执行。需要明确的是,鉴于移送执行的辅助地位,实践中应严格掌握移送执行的适用,以避免职权干预当事人处分之间轻重地位的颠倒。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是: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追索劳动报酬的;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对此做了相关规定。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移送执行是基于人民法院的职权行为而开始,申请执行则是基于当事人行使申请执行权而开始; 二.移送执行没有时间限制,申请执行则须遵守执行期限; 三.移送执行的,权利人无权决定延期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申请执行的,申请人则可以决定; 四.移送执行是由审判组织直接向执行机构送交执行书,申请执行则由申请人向执行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 五.移送执行的案件范围有适当的限制,申请执行的案件范围则没有限制。

律师普法更多>>
  • 行政案件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行政案件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2.海关处理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020.11.16 158
  • 行政案件的移送程序是
    行政案件的移送程序是

    行政案件的移送程序为: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同时报经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

    2020.11.18 308
  • 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包括什么
    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包括什么

    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是: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 2、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

    2022.06.11 233
专业问答更多>>
  • 自侦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的范围是什么?

    自侦案件和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都是一样的: 1、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要对犯罪人、犯罪时间和地点、犯罪动机、犯罪目的、犯罪手段、犯罪后果都已经查清,并且没有遗漏的其他罪犯和罪行。

    2023-01-17 15,340
  • 案件是按照什么规定移送管辖范围的

    案件移送管辖的条件: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三)

    2022-11-11 15,340
  • 移送执行裁定书的立法范围

    移送执行的案件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型: 1、人民法院制作的民事制裁决定书,包括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决定书和民事制裁决定书。 2、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因为这类

    2022-06-22 15,340
  • 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条件是什么?

    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就是被执行人进入破产程序,申请执行人作为债权人参与破产清算,申报债权的意思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 (2)被执行人或者有关被执行人的任

    2021-08-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城市执法局的执法范围 01:06
    城市执法局的执法范围

    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和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城管的主要职责: 1、贯彻实

    6,007 2022.04.18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什么 01:34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什么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 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2、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

    1,334 2022.10.16
  • 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 00:53
    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

    除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恢复执行的案件外,其他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 1、执行完毕;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终结执行; 4、销案; 5、不予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

    3,778 2022.04.17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