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正当经营行为有什么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正当经营行为有什么

2023-02-28 04:00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内蒙古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28回复

专业分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正当经营行为: 一、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二、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三、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 四、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 五、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六、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七、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八、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 九、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正当经营行为: 一、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二、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三、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 四、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 五、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六、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七、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八、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 九、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正当经营行为有:设置不合理的低价;零首付买房;提供虚假的样板房;精装房面积严重缩水;提供虚假的环境绿化;告知虚假的位置距离;饥饿营销;未取得预售证或销售证等证件;一房多卖等。

律师普法更多>>
  •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正当经营行为包括哪些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正当经营行为包括哪些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正当经营行为: 一、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二、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三、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 四、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

    2020.11.11 144
  • 房地产开发公司不正当经营行为有哪些
    房地产开发公司不正当经营行为有哪些

    以下行为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正当经营:设置不合理的低价;零首付买房;提供虚假的样板房;精装房面积严重缩水;提供虚假的环境绿化;告知虚假的位置距离;饥饿营销;未取得预售证或销售证等证件;一房多卖等。

    2020.03.02 86
  • 经营者不得有什么不正当价格行为
    经营者不得有什么不正当价格行为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1、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除依法降价处理新鲜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垄断市场; 3、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

    2022.04.14 591
专业问答更多>>
  •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正当经营行为有哪些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正当经营行为: 一、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二、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三、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 四、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

    2023-02-21 15,340
  •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包括哪些?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包括: 1、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2、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3、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 4、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

    2021-09-29 15,340
  •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范围

    1、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有:房地产开发、建造、销售、出租和管理自建商品房及配套设施。 但是,不可以有“承接市政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水电、冷暖气工程安装、维修。物业管理、建筑策划,土地转让等”,

    2022-05-07 15,340
  •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范围

    1、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有:房地产开发、建造、销售、出租和管理自建商品房及配套设施。 但是,不可以有“承接市政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水电、冷暖气工程安装、维修。物业管理、建筑策划,土地转让等”,

    2022-04-2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房地产开发流程 01:26
    房地产开发流程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的基本流程如下: 1、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例如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应具有一定数量具备特定资质的专业人员。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7,000 2022.04.15
  • 房地产开发资质 01:32
    房地产开发资质

    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才拥有发地产开发的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成立时需要具备的资质包括:1、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2、应当拥有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上述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0,268 2022.04.17
  • 存续和正常经营有什么区别 01:05
    存续和正常经营有什么区别

    存续和正常经营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区别。 第一个方面是营业状态的区别:正常营业,是指企业还处于正常的营业状态当中,存续是指企业的实体,虽然还存在着,但是已经没有营业了。 第二个方面是生产状态的区别:正常营业是指企业还有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但存续

    5,457 2022.04.1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