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口角别去持刀伤人伤势不严重判多少年?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亡。如那位被判过徒三缓三的还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则撤销缓刑,与新判的罪数罪并罚;如已过缓刑考验期限,则不受影响,也不构成累犯,因为刑罚未执行,不符合累犯的构成条件。见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持刀恶性伤人,致使他人重伤的行为人,一般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累犯持刀致人重伤的,应当按照按照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量刑规定判处,并且从重处罚,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持刀伤人判多少年
持刀伤人的判罚标准: 1、行为人持刀伤人致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2020.12.21 346 -
持刀致人重伤最高判多少年
行为人持刀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我国人民法院可以以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处以其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并进行附带的民事赔偿。《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20.09.24 127 -
持刀伤人罪判多少年?
持刀伤人,致人轻伤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20.07.18 226
-
因为发生口角别去持刀伤人如何判伤势不严重判几年?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亡。如那位被判过徒三缓三的还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则撤销缓刑,与新判的罪数罪并罚;如已过缓刑考验期限,则不受影响,也不构成累犯,因为刑罚未执行,不符合累
2022-07-26 15,340 -
持刀砍人重伤判多少年
面部重伤标准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2标准 5.2.1重伤一级 a)容貌毁损(重度)。 5.2.2重伤二级 a)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
2022-07-18 15,340 -
持刀伤人重伤判多少年的,持刀故意伤人怎么判刑?
对于持刀伤人的行为,要是造成了他人轻伤及其以上的伤害程度的话,那么是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的。此时,关于持刀伤人判几年的问题就变为故意伤害罪判几年。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
2022-07-26 15,340 -
持刀伤人伤势有些重,持刀伤人和持械伤人是如何判刑?
持刀伤人很可能触犯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量刑要考虑伤情程度,伤残等级等问题,要以专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为准,如果构成轻伤二级以上的程度,则行为人的行为可
2022-05-24 15,340
-
01:15
持刀伤人轻伤判几年
持刀伤人造成致人轻伤的结果的,一般情况下需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对故意伤害罪的定罪量刑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行为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根据不同犯罪情节严重程度以及不同的犯罪结果,对其处
1,517 2022.04.15 -
01:06
故意持刀伤人判多久
刑法中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之前没有前科则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如果犯罪嫌疑人之前有犯罪前科的,本次又把受害人砍伤了,就会从重处罚,最严重的是将被害人砍死或者用特别残忍的手段将被害人砍成重伤,这种情况可以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1,577 2022.04.15 -
01:21
持刀故意伤人判多久
持刀故意伤人应当判处多久的刑罚,需根据犯罪情节和后果进行判断。具体分为以下情况。第一,如果故意持刀伤人对他人造成轻伤,则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如果故意持刀伤人,使他人重伤的话,则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
1,489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