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担保债权的范围

担保债权的范围

2021-11-11 08:10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天津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1-11-11回复

专业分析:

担保债权的范围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损害赔偿是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是指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所支出的费用,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债权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的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行使留置权无须签订合同。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其中这些担保合同的范围具体区分,如下: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律师普法更多>>
  • 债权担保有哪些担保范围
    债权担保有哪些担保范围

    担保制度是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为担保债权而设立的担保物权,其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2022.04.12 492
  • 债权担保有什么担保范围
    债权担保有什么担保范围

    这些担保合同的范围如下: 1、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当事人对担保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

    2022.04.15 185
  • 担保债权的范围是什么
    担保债权的范围是什么

    保证债权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2021.03.29 158
专业问答更多>>
  • 质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是指质押人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量保证费和实现质量权利的费用。 主债权是指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包括主债权产生

    2021-11-11 15,340
  • 担保债权的范围有哪些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1、主债权及其利息;主债权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债的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原本债权,例如金钱债权、交付货物的债权或者提供劳务的债权。利息指实现担保物权时主债权所应产生的一切收益。一般

    2022-04-23 15,340
  • 担保债权的种类和范围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是《民法典》中规定的提示性条款之一,是抵押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因此,对于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应有明确的约定。 2.《民法典》(202

    2022-06-25 15,340
  • 债权债务担保的范围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的规定,担保范围包括: (一)主债权,即债权人与债务人因债务法律关系而产生的原债权; (二)利息,即主债权在担保物权时应产生的一切收益; (三)违约金,即一方违约的,应当按

    2021-12-2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债权申报的期限范围 01:23
    债权申报的期限范围

    债权申报期限指的是同意债权人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间。限定债权申报期间,对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是很重要的。 按照我国当前实施的法律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是有时间限制的,超过规定时间没有申报债权,则认为放弃债权。债权人要从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

    1,258 2022.04.17
  • 债权债务继承范围是如何确定的 01:21
    债权债务继承范围是如何确定的

    在继承过程中,不仅会涉及遗产的继承,还会涉及债权债务的继承。要确定债权债务的继承范围,首先要就债权债务这两个不同的权利义务做出区分。对于债务的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人以实际继承的遗产为限度,继承被继承人的债务。换句话

    998 2022.04.17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什么 01:34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什么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 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2、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

    1,358 2022.10.16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