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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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是一次性收取的,不是每年都交。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主要包括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来讲,公共部位指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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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项资金应严格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年度项目计划和项目进度拨付。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拨款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办理。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确定后,严禁随意调整预算,改变支出用途。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专项资金使用用途、变更项目内容或调
2020.03.11 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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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是怎样规定的?
办理维修资金退款提交下列材料:(一)维修资金退款登记表(二)经办人、产权人明;(三)维修资金交存凭证;(四)注销证明;(五)分户图(面积误差退款时提交);(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022-09-11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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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维修资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届满;(二)维修资金足额交存,维修项目符合维修资金使用范围;(三)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使用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
2022-09-11 15,340 -
黄山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是什么?
办理维修资金过户需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所有权证;(二)维修资金交存凭证;(三)明;(四)房屋买卖合同、赠予证明、继承或受遗赠证明、人民法院或者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等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
2022-09-11 15,340 -
黄山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原文内容?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022-09-1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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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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