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领域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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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这是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主体的规定。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有三类,即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里的法人包括三类法人、即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需要指出的是事业单位法人是指实行企业化经营,依法具有从事经营活动资格的事业单位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是指从事营利性活动并依法取得经营资格的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但依法可以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社会组织。 个人主要是指依法从事商品经营或服务的自然人,如个体工商户。
1.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 2.虚假标识行为。即经营者采用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使用与其相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的;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的;在商品上伪造、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行为。 3.滥用优势地位行为,是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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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大体有7类: 1、欺诈性交易方法。 2、商业贿赂行为。 3、虚假宣传。 4、侵犯商业秘密。 5、掠夺定价。 6、欺骗性有奖销售和巨奖销售。 7、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2020.01.09 206 -
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
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主要是手段是否合法或者是否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
2020.04.16 267 -
不正当竞争行为
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6.附条件交易行为 7.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 8.损害
2020.04.03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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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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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9 15,340 -
工商部门医药领域不正当竞争怎么处理?
第一条为制止不正当竞争,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规范医药市场行为,保证医药产品的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医药生产经营行政管理部门鼓励支
2022-07-11 15,340 -
工商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如何处理?
第一条为了制止有奖销售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附带
2022-08-01 15,340 -
如何区分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
2022-11-0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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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应当如何处罚
根据规定,对于犯罪中止的情况,只要其犯罪行为没有真正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应当对其的处罚消除掉。如果其犯罪行为造成了一定损害结果的,则应该对其处罚进行减轻。我国对犯罪中止行为是肯定和鼓励的,从以上规定就体现出来。 犯罪中止是一种犯罪停止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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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烂尾楼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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