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终止续租后附属装饰物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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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出租人同意添附的,承租人应当自行将添附物除去,不能除去的,应当赔偿损失经过出租人同意添附的,能取回的,由添附人取回,不能取回的,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决定添附的,承租人应当自行将添附物除去。如不能除去的,出租人一般不必补偿。 二、经过出租人同意的添附,在合同解除后,由于该添附物不能取回,已经成为添附方的损失。对于这种损失,原则上按照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如虽系承租方违约,但所留装潢物对于出租方确有再利用价值的,可由出租方酌情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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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添附物该怎么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添附物的处理是: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添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添附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者赔偿相应的损失。
2021.04.03 109 -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添附物该怎么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添附物的处理办法如下: 1、未经出租人同意添附的,承租人应当自行将添附物除去,不能除去的,应当赔偿损失; 2、经过出租人同意添附的,能取回的,由添附人取回,不能取回的,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2021.04.16 140 -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添附物该怎么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添附物的处理办法如下: 1、未经出租人同意添附的,承租人应当自行将添附物除去,不能除去的,应当赔偿损失; 2、经过出租人同意添附的,能取回的,由添附人取回,不能取回的,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2021.04.29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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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终止续租后附属装饰物补偿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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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5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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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的添附物问题,可以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十一条的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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