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计划生育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以下是干部违反计划生育处罚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证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根据《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和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违反计划生育构成犯罪,被免予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至开除处分;被判刑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四条符合生育条件但未领生育证而生育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未到法定婚龄生育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第五条超生一个子女的,给予记大过以上至开除处分,但一般应给予降级以上处分;超生两个子女的,给予开除处分。 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收养他人子女的,或者为达到生育子女的目的,将已有子女送他人抚养后又生育子女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六条骗取生育证、节育证、病残儿鉴定证以及其它计划生育证明而生育的,依照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从重处分。 第七条虐待女婴或者女婴生母的,给予记过至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至开除处分。弃婴的,给予撤职至开除处分;溺婴的,给予开除处分。 婴儿出生后隐瞒去向的,以弃婴论处。 第八条擅自为节育对象摘取宫内节育器,做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手术,出具假证明,做假节育手术,或者违反规定鉴别胎儿性别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留用或开除处分。 第九条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发生育证或者批生育指标的,给予降级至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留用或开除处分。 伪造、变造、出卖生育证、节育证、病残儿鉴定证或者其它计划生育证明的,给予降职至开除处分。 第十条隐瞒、容留、强迫子女或者他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造成计划外生育或超生的,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 使用不正当手段达到子女早婚早育、计划外生育或者超生的,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纵容、支持溺婴、弃婴、虐待女婴或者女婴生母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撤职处分。 第十一条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人员对计划外怀孕能采取补救措施中止妊娠而故意贻误时机,以罚款代替采取补救措施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撤职处分。 第十二条侮辱、威胁、殴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或者以其它方式阻碍计划生育工作正常进行的,给予记过至降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至开除处分。 第十三条对不认真执行《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和有关规定,造成本地区、本单位人口严重失控的,给予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撤职处分。 第十四条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弄虚作假、谎报成绩的,给予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记过至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 第十五条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行贿受贿、贪污、挪用、侵占或者挥霍浪费计划外怀孕费、计划外生育费、超生费或者罚没收入的,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和有关规定从重处分。 第十六条从事婚姻登记、户口和粮食关系、营业执照等管理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违反计划生育人员办理婚姻登记、户口和粮食关系、营业执照的,给予记大过至降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至开除处分。 第十七条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和有关规定,应给予行政处分的,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处理。 监察部门立案查处的违反计划生育案件,由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其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违反《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和有关规定,应给予行政处分的,按照管理权限比照本规定执行。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 (一)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 (二)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第十六条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对破坏计划生育的违法行为的惩罚:利用摘除节育环侮辱妇女和骗取钱财构成犯罪,私自为育龄妇女摘除节育环,不顾妇女健康,造成伤害构成犯罪;并通过摘除节育环强奸妇女的,依法以流氓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或者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
-
对破坏计划生育的违法行为如何惩罚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对破坏计划生育的违法行为应当严厉惩处。 1、对利用摘除节育环侮辱妇女、诈骗钱财构成犯罪的,私自为育龄妇女摘除节育环,不顾妇女身体健康,造成伤害构成犯罪的;以及借摘除节育环强奸妇女的,应分别依法以流氓罪、诈骗
2020.01.04 320 -
对于破坏计划生育的违法行为如何惩罚?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对破坏计划生育的违法行为应当严厉惩处。 1、对利用摘除节育环侮辱妇女、诈骗钱财构成犯罪的,私自为育龄妇女摘除节育环,不顾妇女身体健康,造成伤害构成犯罪的; 以及借摘除节育环强奸妇女的,应分别依法以流氓罪、诈
2020.03.31 241 -
河南省计划生育新政策领取条件有哪些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夫妻生两个子女,有条件可以申请再生。
2020.12.15 270
-
河南省计划生育违法行为处理办法
我1993年结婚,同年11月生一男孩,当时没办准生证,1995年又生一女孩,也没通过计生办办理相关手续,2000年被当地街道办事处抓计生的人发现,并下达了征收决定书,当时下达的征收决定书上是这样写的,
2022-05-06 15,340 -
计划生育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
2022-04-13 15,340 -
计划生育违法行为的处罚办法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
2022-05-01 15,340 -
关于计划生育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
2022-04-12 15,340
-
01:11
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
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如下: 1、户籍所在街道办直接出证明盖章即可; 2、户籍街道办不能直接办理,则要求提供《三级证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
4,683 2022.04.17 -
01:22
未婚先孕违反计划生育吗
首先,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在我国,未婚先孕是不违反计划生育的,未婚生子才违反。但是,如果未婚先孕,在给非婚生子女办理准生证和户口
7,453 2022.04.17 -
01:09
计划生育从哪一年开始实行
计划生育从1972年开始实行的。新中国成立以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走过了曲折、悲壮、辉煌的历程。所谓“曲折”,是因为我们党在人口问题的认识上出现过反复和偏差;所谓“悲壮”,是因为广大群众特别是育龄妇女为落实基本国策做出了巨大奉献和牺牲;所谓
46,952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