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涉外送达诉讼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在国内公示送达时应当如何处理?

涉外送达诉讼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在国内公示送达时应当如何处理?

2022-05-06 20:30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吉林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06回复

专业分析: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7条明确规定通过公约、外交、诉讼代理人、代表机构或者邮寄等途径不能送达的,应当进行公告送达。但是,对于通过其他途径送达长期没有回音的,有关法院根据案件的有关情况能够合理地推断已经不能送达的,应当即行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时,应当通过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体进行。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的,即视为送达。 根据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第307条规定,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被告,经公告方式送达起诉状或者传唤,公告期满不应诉,人民法院缺席判决后,仍应将裁判文书送达。自公告送达裁判文书满6个月次日起,经过30日的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应当注意,海牙送达公约并不排除缔约国采用其他有效途径送达诉讼文书。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几种送达方式,除公告送达外,其他几种方式不分先后次序,只要不与公约相冲突,人民法院可以使用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途径送达。只有公约与我国法律相冲突的,才优先适用公约的规定。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受送达人在诉讼中有诉讼代理人的,经过诉讼当事人的授权可以接受送达的,可以向该诉讼代理人送达。这种方式适用的前提是诉讼当事人有专门授权诉讼代理人接受送达。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七)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 (八)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 (七)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 (八)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

律师普法更多>>
  • 涉外离婚诉讼法律文书如何送达
    涉外离婚诉讼法律文书如何送达

    涉外离婚诉讼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有:当事人在我国境内有居所的,可以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对在我国境内无居所的,可以通过外交途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等送达;实在无法送达的,可以采取公告送达方式。

    2020.10.27 304
  • 离婚诉讼公告应该如何送达
    离婚诉讼公告应该如何送达

    离婚诉讼公告的送达方式: 1、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件,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后视为送达; 2、当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时可以将待送达的诉讼文件张贴在人民法院公告栏或者公共场所播放,国内公告自公告之日起送达60日,视为送达; 3、涉外民事诉

    2022.05.11 218
  • 涉外离婚怎样送达诉讼书
    涉外离婚怎样送达诉讼书

    实践中通常是这样的: 1、先电话联系,如果能打通电话,那会让对方确认有效的收件地址,或者由对方提供一个新的地址。如果对方准备委托律师,法官一般会让他的律师带着手续,来找法官取传票和诉讼材料,以后也可以邮寄给他的代理人,代理人的接收视为他本人

    2021.01.20 172
专业问答更多>>
  • 涉外送达时,送达人和当事人在国内或者其他领域不能送达的应当如何

    你好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7条明确规定通过公约、外交、诉讼代理人、代表机构或者邮寄等途径不能送达的,应当进行公告送达。但是,对于通过其他途径送达长期没有回音的,有关法院根据案件的有关情况能够合理地推

    2022-03-27 15,340
  • 诉讼文书送达给受送达人,法院的传票送达给当事人,受送人如何处理

    法院对于诉讼文书的送达,根据受送达人情况的不同有不同的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022-02-08 15,340
  • 涉外离婚诉讼如何送达

    在民事诉讼的审理过程中,法院会依照程序通知对方,或者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一)依照

    2022-02-09 15,340
  • 受送达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书,应当如何处理?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2022-03-1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行政诉讼代理人有哪些类别 01:04
    行政诉讼代理人有哪些类别

    行政诉讼代理人分为两种,分别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要成为法定代理人条件有两个,分别是被代理人是无行为能力人,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着亲权或监护关系。法定代理的性质是全权代理,即法定代理人的所有诉讼行为,包括处分实体权利的行为,被视为是

    1,403 2022.04.17
  • 虚假诉讼如何处理 01:01
    虚假诉讼如何处理

    对于虚假诉讼,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或恶意调解,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对于情节较轻,危害性不大的虚假诉讼,

    3,756 2022.04.15
  • 外国人一方在国内有住所的离婚如何处理 01:18
    外国人一方在国内有住所的离婚如何处理

    法院一般的做法是,对于可以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法院一般会受理,并做出调解书。但是,对于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若被告一方在国内有住所,原告在中国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若被告一方在国内无住所,或双方在中国境内均无住所,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

    1,040 2022.04.17
涉外仲裁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