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34条有什么新规定?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是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单用途预付卡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的省级地方政府规章,为加强江苏省预付卡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省有关部门将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开展《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完善协调机制。发挥好省、市、县地方各级政府单用途预付卡管理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制定配套细则。各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各行业具体配套实施细则和办法,抓好各业务领域预付卡管理工作。三是加快平台建设。依托省政务云平台、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应用的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实行预付卡管理规范化、服务智能化。四是做好普法宣传。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充分运用各类媒体进行普法宣介,提高社会公众认知度,提升消费者提高权益保护意识,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
浙江省非机动车辆管理办法浙江省1995年12月发布的第61号政府令,施行多年后本办法已有不适应新形势的地方需要完善。1998年8月1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1998年8月1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发布了《关于修改〈浙江省非机动车辆管理办法〉的决定》,对全省非机动车辆作了多方面的修改完善,使之更适应新的发展要求。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浙江省常州电摩新规定
根据普通摩托车标准及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规定,二轮电摩和轻便电摩和其他驱动方式为燃油的普通摩托车一样,属于摩托车,划归机动车范畴,如果要上牌的话,必须先到车管所提供自己的相关资料以及证件,然后进行办理注册登记,车管所会对你的相关资料证件,还有
2020.04.20 283
-
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33条有什么规定?
企业制定的工资支付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022-09-11 15,340 -
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劳动者享受法定假的,企业应当按照的约定和国家、省相关规定支付法定假期间的工资。劳动者请事假或者无正当理由未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相关期间的工资。
2022-09-11 15,340 -
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36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一)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对要求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实施殴打、伤害的;(二)企业及其相关人员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劳动者在追讨工资中
2022-09-11 15,340 -
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
对有严重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责令其定期申报工资支付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可以在信用XX江网和主要媒体上公示其信息;有关部门在财政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投
2022-09-11 15,340
-
01:10
什么情况下企业要支付双倍赔偿金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赔偿金情形如下: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
2,591 2022.04.17 -
01:04
企业改制过程中的支付方式是什么
企业改制过程中的支付方式是:外国投资者来源于中国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因清算、股权转让、先行回收投资、减资等所得的财产。外国投资者收购国有企业或含国有股权的公司制企业的国有产权或资产。外国投资者收购国有企业的债权人的债权。企业改制:如果
794 2022.04.17 -
00:59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于2011年3月31日,经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5号发布。该《办法》分总则、申报管理、资产损失确认证据、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非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投资损失的确认、其他资产损失的确认、附则8章52条,自20
2,718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