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确定夫妻个人债务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确定夫妻个人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确定标准为:夫妻债务一般指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
-
怎样确定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生活或履行赡养义务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同意个人承担的债务除外,以逃避债务为目的。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亲友无抚养义务的债务。 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2022.04.14 170 -
怎么确定夫妻个人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确定夫妻个人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约定的,以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2022.04.14 225 -
夫妻个人债务的确定
夫妻个人债务的确定:一方婚前的所负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约定由一方承担的债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
2021.03.05 95
-
夫妻怎么确定个人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属、朋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
2022-05-30 15,340 -
如何确定夫妻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确定夫妻个人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
2022-06-02 15,340 -
如何确定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个人债务范围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作了列举式否定性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
2022-04-18 15,340 -
夫妻个人债务怎样界定
夫妻个人债务的界定是夫妻个人债务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2021-07-22 15,340
-
02:14
怎样区分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
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首先,要看该笔债务是夫妻共同负债的,还是只有夫妻一方个人负债,毫无疑问,夫妻共同负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个人负债的可能属于个人债务,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一方举债,另一方事后进行了追认的,此时不论债务用途,都
1,111 2022.04.17 -
01:07
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标准
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标准首先是夫妻双方的约定进行认定,没有约定则根据《民法典》里规定的情况进行认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哪些债务是属于个人的,但如果相对人不知道该夫妻的约定,则不能够对抗相对人,即相对人对夫妻双方中任意一方进行债务索要的时候,夫妻
1,453 2022.04.17 -
01:15
怎么陈述夫妻个人债务
陈述夫妻个人债务首先要分清哪些是个人债务,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包括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只有一方签名但事后一方认可的,也包括一方借的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但是如果借的钱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则属于个人债务。根据夫
1,414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