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时,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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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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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发现存在严重缺陷时应采取的补救措施
(1)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争取国家行政机关协同处理; (2)将危险告知消费者,以便引起消费者注意; (3)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具体采取何种措施根据防止危害发生的需要需决定。如危害可以通过消费者正确的使用而避免,可告知消费者适当的使用
2020.10.26 239 -
经营者应当如何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标识?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标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达不到规定的标准等级,但仍有使用价值的,应当在醒目位置标明,并在给消费者的购货凭证上予以注明。代理经销进口商品的,应当在商品上标明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提供服务的经营者,
2020.10.24 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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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5 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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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5 15,340 -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经营者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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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4 15,340 -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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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6 15,340 -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时,可以享有哪些权利
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
2022-03-2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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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缺陷诉讼时效
产品质量缺陷问题,是消费者和产品使用者在购买或使用商品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产品质量纠纷属于普通的民事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适用三年普通诉讼时效。如果消费者和产品使用者,在因为产品质量缺陷导致损害之后二十年内都没有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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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可以采取委托亲属抚养、家庭寄养等方式进行安置,也可以交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者儿童福利机构进行收留、抚养。临时监护期间,经民政部门评估,监护人重新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民政部门可以将未成年
4,449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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