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债权人怎么取回钱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公司破产后,债权人可通过申报债权取回自己的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破产管理人,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的顺序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分配,分配完成后,企业即可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公司破产后,债权人可通过申报债权取回自己的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破产管理人,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的顺序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分配,分配完成后,企业即可注销登记。
公司破产债权人可以通过申报债权取回钱。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在法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是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
-
公司破产债权人怎么要钱
公司破产后,债权人可通过申报债权取回自己的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破产管理人,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的顺序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分配,分配完成
2020.03.11 141 -
公司破产债权人要钱怎么办
公司破产,债权人要实现债权的,应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2020.11.13 116 -
公司破产债权人怎么办?
公司破产,债权人可及时申报债权。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破产管理人,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的顺序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分配,分配完成后,企业即可注
2020.10.19 106
-
公司破产债权人怎么办
对于债权人来说,企业破产就意味着欠的钱还不上了.债权人只能就自己的债权进行申请,然后按照比例分回一部分钱。当然这里面还涉及到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等概念。这里我们都不考虑,也不考虑欠职工的钱和需要交的税。
2022-03-21 15,340 -
公司破产债权人怎么办?
建议尽快申请,三、破产申请法定程序有:1、申请 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2、受理 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
2022-05-06 15,340 -
公司破产债权人怎么办?
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可能会导致破产。在破产之后会对公司进行清算。对于公司的破产财产是需要对债权
2022-03-25 15,340 -
公司破产法人要回钱怎么办?
公司破产后以公司的破产财产承担债务,如果公司法人没有做出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时,不需要对破产债务承担责任。 如果公司法人是公司股东且存在下列五种情况之一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应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其他情
2022-10-14 15,340
-
01:27
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的条件公司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公司破产,应当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资不抵债包含企业法人剩余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及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只要同时符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前提和资不抵债中的
1,657 2022.04.15 -
00:50
自然人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经过审查之后就会进行受理。法院在受理破产后,会确定一个合理的期限让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可以在此期限内进行申报。未在该期限内申报的,可以在法院进行最后的财产分配前,进行补充申报
1,062 2022.04.17 -
01:11
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公司破产时的债务问题,要用公司的破产财产进行偿还,如果不能偿还的,那么债务就会消灭。 公司破产,指的是公司因无法把到期的债务,偿还完毕,没办法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 我国法律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
62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