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离婚协议的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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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后双方已发生法律效力和产生法律后果,当事人因离婚就达成的协议,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任何一方均应予以遵守,全面履行。 如果离婚后男女双方中的一方因反悔想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约定,可以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大于200万元的诉讼费标准如下 二百万到五百万0.8%加上6800元 五百万到一千万0.7%加上11800元 一千万到两千万0.6%加上21800元 二千万以上0.5%加上4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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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协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时效的问题。只有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也即为撤销权的行使,这个时效为一年。而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对方请求履行离婚协议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约定履行到期之次日起起算。离婚协议当中,如果约定了相关的事项,那么就必须按照离婚协议的内容来进行履行义务。
离婚协议撤销是民事诉讼,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处分自身权利的意思表示,并非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单方行为。离婚协议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间就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自愿订立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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