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订立合同为名恶意磋商,对对方造成的损失应该赔偿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以订立合同为名恶意磋商,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订立合同为名恶意磋商,就是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与对方进行谈判只是个借口,目的是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此处所说的“恶意”,是指假借磋商、谈判,而故意给对方造成损害的主观心理状态。恶意必须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行为人主观上并没有谈判意图,二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给对方造成损害的目的和动机。恶意是此种缔约过失行为构成的最核心的要件。
《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以订立合同为名恶意磋商,对对方造成的损失该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出现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并且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以订立合同为名恶意磋商,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订立合同为名恶意磋商,就是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与对方进行谈判只是个借口,目的是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此处所说的“恶意”,是指假借磋商、谈判,而故意给对方造成损害的主观心理状态。
-
对方借合同谈判进行恶意磋商可以要求赔偿吗
对方借合同谈判进行恶意磋商的,可以要求赔偿,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
2021.01.04 141 -
恶意签订合同造成公司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吗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该赔偿,以订立合同为名恶意磋商,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订立合同为名恶意磋商,就是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与对方进行谈判只是个借口,目的是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
2021.10.26 97 -
订立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用承担责任吗
订立合同中给对方造成损失用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假借订立合同,恶意协商或者故意隐瞒有关重要事项,提供违反诚信原则的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2.04.13 1,411
-
以订立合同为名恶意磋商对对方造成的损失应该赔偿吗
以订立合同为名恶意磋商,对对方造成的损失应该赔偿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民法理论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能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或者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提供虚假情况
2022-05-26 15,340 -
以订立合同为名恶意磋商,对对方造成的损失该赔偿吗
以订立合同为名恶意磋商,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订立合同为名恶意磋商,就是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与对方进行谈判只是个借口,目的是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此处所说的“恶意”,是
2023-08-05 15,340 -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该赔偿吗
以订立合同为名恶意磋商,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订立合同为名恶意磋商,就是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与对方进行谈判只是个借口,目的是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此处所说的“恶意”,是
2022-10-13 15,340 -
以订立合同为名恶意磋商对方有没有赔偿
以订立合同为名恶意磋商,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订立合同为名恶意磋商,就是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与对方进行谈判只是个借口,目的是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此处所说的“恶意”,是
2023-10-25 15,340
-
01:21
恶意磋商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吗
恶意磋商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
784 2022.09.06 -
00:59
合同成立后对方违约如何赔偿
合同成立之后对方违约的话,应当赔偿遭受损失一方的相应的损失。换句话说,具体的赔偿数额应当根据受到损失一方的实际损失来进行计算。但是,如果违约方同意的话,也可以不按照实际损失来进行计算。因此,合同成功订立之后,如果对方出现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
969 2022.05.11 -
00:47
无因管理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吗
无因管理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在无因管理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也是属于侵权行为的,既然属于侵权行为,则侵权人就应当对被侵权人进行赔偿。所谓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
2,867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