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第19条规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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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原则确定后,各地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应当明确如下内容:(一)房源情况。包括房源数量、户型面积、所在地点等信息。(二)参与分配条件。包括参与分配的保障对象相关收入、住房等方面的限制性条件。(三)分配价格。包括政府完全产权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价格、按份廉租住房私有产权部分的出售价格及产权比例等。(四)分配方式。明确住房分配所采取的具体方式,如抽签、摇号或者综合打分等;(五)分配程序。明确分配过程的相关程序与基本规则。(六)相关要求。多层楼房的房源底层应当优先面向行走不便的残疾人等保障对象分配,但要严格把握分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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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实物配租,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廉租房制度有三种形式: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租赁住房补贴,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租金核减,是指产权单位按照当地市、县人民政府的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对现已承租公有住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给予租金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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