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挪用公款罪能处理哪些案件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挪用公款罪,是我国刑事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罪名。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二款 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二款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
挪用公款罪有哪些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扶贫、优抚、移民、救
2020.05.19 201 -
挪用公款罪的处罚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的处罚如下: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
2022.04.14 247 -
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有: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二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卫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020.04.20 142
-
西安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
本罪的主体是恃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 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
2023-07-29 15,340 -
挪用公款罪立案条件有哪些
的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
2022-09-01 15,340 -
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有哪些私人挪用公款罪刑事案件
私营企业不涉及挪用公款罪,私营企业为职务侵占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二)》,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金额在5000元
2021-11-17 15,340 -
西青区挪用公款罪有哪些处罚?
挪用公款罪,是我国刑事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罪名。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
2023-07-04 15,340
-
01:20
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相关责任: 1、行为人挪用公款供个人使用,金额为5千元至1万元以上,且进行非法活动的; 2、行为人挪用公款的金额在一万至3万元以上,供个人进行盈利活动的; 3、行为人挪用公款供个人使用,涉嫌一万至3万元以
3,283 2022.04.17 -
01:38
挪用公司公款怎么处理
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司公款的行为怎么处理,需要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来考虑。该条分别对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定罪量刑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因此,应当先区分行为人所挪用的款项属于非国有公司还是国有公司。 如果是一般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
908 2022.07.06 -
01:09
挪用公司公款罪立案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挪用公司公款罪的立案标准为: 1、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所有使用,进行非法活动,且数额达到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成立此罪并予以立案; 2、行为人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
5,119 2022.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