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20条有什么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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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59号)于2011年11月21日市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为策应长三角一体化进程和江苏沿海地区开发战略的实施,经盐城市政府同意,我县政府组织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阜宁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修编委托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2015年8月通过了盐城市规划局组织召开的专家论证会,2016年9月24日,阜宁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审议批准该总体规划,并上报盐城市政府审批。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将我县的城市性质定位为“江淮地区新兴工贸城市,江苏沿海区域次中心城市,滨湖枕河红色旅游城市。”城乡建设发展愿景为“建设苏北最美县城、打造宜居宜业集镇、扮靓绿色生态乡村。”到2020年,中心城区规划人口规模40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48.16平方公里以内;到2030年,中心城区规划人口规模52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59.74平方公里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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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5 2022.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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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 2021.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