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新刑法内幕交易罪认定后如何立案

新刑法内幕交易罪认定后如何立案

2022-05-16 12:15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16回复

专业分析:

新刑法对内幕交易罪判刑标准是: 1.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内幕交易罪的判刑是: 1、构成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钱勇律师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内幕交易和泄露内幕信息罪刑法的规定如下: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实行双罚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律师普法更多>>
  • 内幕交易罪立案标准
    内幕交易罪立案标准

    内幕交易罪是指,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非法获取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股票、证券的发行、交易有重要影响的信息还没公开前,买入或卖出该股票、证券,或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情节严重的行为。内幕交易行为满足下列标准

    2022.04.12 1,623
  • 内幕交易罪立案标准
    内幕交易罪立案标准

    (一)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 (四)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0.09.08 158
  •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如何量刑?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如何量刑?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自然人犯本罪的,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处以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本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是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即内幕人员,单位也可以成为该罪的主体。

    2020.10.04 161
专业问答更多>>
  • 如何认定内幕交易罪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

    2022-05-15 15,340
  • 什么是内幕交易罪,如何认定内幕交易罪,内幕交易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典第180条规定的内幕交易罪,是指评判或者通晓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或者单位,在涉及股票、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支股票、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

    2022-01-25 15,340
  • 如何认定刑法的内幕交易罪和泄露内幕信息罪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公司或非法获得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公司、公司、证券、期货交易或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购买或出售该证券或从事与该内幕信息相关的期

    2021-10-10 15,340
  • 内幕交易罪最新立案标准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公司或非法获得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公司、公司、证券、期货交易或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购买或出售该证券或从事与该内幕信息相关的期

    2021-10-1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什么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01:01
    什么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如果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该内幕信息的人员,在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在公开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前,有下列三种行为之一,并且情节严重的,则构成内幕交易、泄露信息罪。具体包括以下内容:第一,买入或

    1,542 2022.04.15
  • 强迫交易罪最新立案标准 01:07
    强迫交易罪最新立案标准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情节严重的应予以立案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1、行为人强买强卖商品的;2、强迫他人接受或者提供服务的行为;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4、强迫他人收购或转让公司的股份、债券或其他的资产;5、强迫他人退出或者参与指定

    922 2020.12.23
  • 刑诉法163条撤案内容新规定 01:01
    刑诉法163条撤案内容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撤案内容新规定如下:1、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2、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

    10,107 2022.04.17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