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十五条怎么写?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单独编制有关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城市、县人民政府在审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专项规划时,应当征求其他有关部门的意见。城市、县人民政府在审批其他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涉及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时,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就专项规划是否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提出审查意见。各类专项规划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单独编制的区域性交通、生态、绿化、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电力、通信、防灾减灾等专项规划,应当符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总体要求,并与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相衔接。法律、法规对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是怎么规定的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相关处罚:比如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等措施。
2020.01.12 2,202 -
江苏省工伤认定条例有什么
江苏省工伤认定条例如下: 确保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2022.04.12 388
-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条怎么写
在实施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的过程中,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就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生态环境保护、相邻地区的重大项目等方面的规划管理,主动进行协商,必要时由共同的上一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项目主管
2022-09-19 15,340 -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三条有什么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对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就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
2022-09-20 15,340 -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条例第五十二条是哪个?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
2022-09-16 15,340 -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怎么写?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城乡规划督察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的合法性进行督察。
2022-09-11 15,340
-
01:22
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罚款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对法律责任做出的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在实施了相关的违法行为后,需要承担的支付罚款的责任是不一致的,需要依据其具体的违法行为以及违法情节严重程度来确定有关的罚款数额。其中对网络运营者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的违法
9,221 2022.04.17 -
01:08
江苏省产假多少天
江苏省的产假为128天,其中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若是属于难产情形的,女职工可以享受143天的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
8,171 2022.04.17 -
01:00
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
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如下: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使用商用密码,或者未按照要求开展商用密码应用
6,311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