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不受案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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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1、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 2、起诉人无原告告诉讼主体资格的。 3、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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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不受案范围
以下情况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国家行为。 二、抽象行政行为。 三、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五、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六、行政机关
2020.01.11 176 -
行政诉讼法行政行为受案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
2022.09.03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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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行政诉讼的形式
行政案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正式审查:原告与被告的行政行为是否有利害关系;是否有明确的被告;原告是否有具体的诉求和事实依据;以及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2021-11-24 15,340 -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方式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当式采用混合的方式。《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具体列举的8先种行政案件,同时对一些目前难以列举全面、而且今后将逐步纳入行政诉讼范围的行政案件又运用概括的方式作为补充,即《行
2022-07-22 15,340 -
行政诉讼不受案的范围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
2022-05-17 15,340 -
受案范围的行政诉讼受理有哪些方式
从目前各国行政诉讼立法和逻辑理论上分析,确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三种方式: 1.列举式。列举式是指由成文法和判例法明确规定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起诉讼和不能提起诉讼的范围。 2.概括式。概括式是由成文法明确
2022-11-0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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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与联系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联系是: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如下: 1、处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 2、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是一种行
5,195 2022.05.11 -
01:20
行政诉讼可以撤诉吗
行政诉讼中的撤诉分为自愿撤诉和视为撤诉。首先自愿撤诉是指:原告申请撤诉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行为。视为撤诉有三种情形,第一是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第二是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第三是:原告未按照规
4,115 2022.05.11 -
01:04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规定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规定如下: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复议机关收到申请书,超过两个月不
3,481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