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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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同、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除此不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由故意构成,并有明确的徇私动机。如果不是出于故意,不具有徇私舞弊的动机,而行为人是由于思想知识水平低,专业知识不足,业务工作能力低,以致在国有资产折股和出售时发生错误则不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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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构成要件有以下这些: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3)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构成要件为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主体为国有公同、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主观方面为故意,并有明确的徇私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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