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违法办案有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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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撤案的情形具体如下: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并不构成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犯罪嫌疑人有特赦令可以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的;以及其他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下列六种情形通常是不予立案的: 1、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经特赦令赦免的。 3、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5、依据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6、其它免予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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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形有哪些?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形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法律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
2022.04.14 2,387 -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形有哪些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 二、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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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案回避的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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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撤案时有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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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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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8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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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2 15,340 -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哪些情形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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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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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强制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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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9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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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专门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2、拘役。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3、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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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有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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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5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