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共犯需要满足哪些法律要件?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 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 在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担任公务的人员; 4. 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贪污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是贪污罪区别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罪的重要特征。 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其职责范围内主管、经手、管理公共财产的职权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假借执行职务的形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而不是因工作关系或主体身份所带来的某些方便条件,如因工作关系而熟悉作案环境,凭借工作人员身份进出某些机关、单位的方便等。所谓主管,是指具有调拨、转移、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支配公共财产的职权,例如厂长、经理等具有的一定范围内支配企业内部公共财产的权力;所谓经手,是指具有领取、支出等经办公共财物流转事务的权限;所渭管理是指具有监守或保管公共财物的职权,例如会计员、出纳员、保管员等具有监守和保管公共财物的职权。行为人如果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而攫取公共财物的,就可构成贪污罪。 贪污手段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不外乎是采取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侵吞财物,是指行为人将自己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的行为。概括起来侵吞的方法主要有三种: 一是将自己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加以隐匿、扣留,应上交的不上交,应支付的不支付,应入帐的不入帐。 二是将自己管理、使用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卖或擅自赠送他人; 三是将追缴的赃款赃物或罚没款物私自用掉或非法据为私有。 窃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将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监守自盗。如果出纳员仅是利用对本单位情况熟悉的条件,盗窃由其他出纳员经管的财物,则构成盗窃罪。 骗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例如出差人员用涂改或伪造单据的方法虚报或谎报支出冒领公款,工程负责人多报工时或伪造工资表冒领工资,收购人员谎报收购物资等级从中骗取公款等 其他方法,是指除了侵吞、盗窃、骗取之外,其他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内外勾结,迂回贪污。即国家工作人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内外勾结,将自己管理、经营的公共(国有)财物以合法形式,转给与其勾结的外部人员,然后再迂回取回,据为己有。 (2)公款私存、私贷坐吃利息。 (3)利用回扣非法占有公款。即行为人在为本单位购买货物时,将卖方以购货款中抽出一部分作为回扣的款项占为己有的行为(修改者注:收受回扣款的行为是受贿或商业受贿不是贪污)。 (4)利用合同非法占有公款。即行为人在为本单位购买货物、推销产品等经济活动中,在与他人签订经济合同时,双方恶意串通,提高合同标的价格,然后将抬高的差价私分等。 (5)间接贪污。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单位雇请的工人为自己干活等(贪污罪,显然只能贪污公款,而不能贪污“劳务”。使用单位雇用的人干活不构成贪污)。 (6)占有应交单位的劳务收入。 (7)利用新技术手段进行贪污。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运用新的科技手段进行贪污的行为。主要有:银行工作人员利用微机侵吞公款、套取利息,证券从业人员利用技术手段侵吞股金、红利等。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罪名无关。取保候审的条件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以上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共犯的一般理论,共犯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可以由不同主全地位的人构成,例如女子也可以成为强奸罪、奸淫幼女罪的共犯。司法中只要能证明其与贪污罪主体相勾结,利用贪污罪主体的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就可以认定其贪污罪共犯的主体地位。 共同贪污罪符合共同犯罪的基本特征,即两个以上的主体共同故意贪污的行为。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但在共同贪污犯罪中,其主体虽然必须包括特殊主体在内,但不一定都是特殊主体。依据共犯的不同,贪污罪的共同犯罪问题包括相同主体的共同贪污和不同主体的共同贪污。 (一)相同主体的共同贪污 相同主体的共同贪污也是一般意义上的共同贪污犯罪,即共同贪污的犯罪人都是特殊主体,都有是法律上有所规定的。不同职务种类的主体,可能在共同贪污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从而也会影响到各自所随后的刑事责任。 相同主体共同贪污最常见的形式是贪污犯罪的窝案、串案,这类共同贪污的特点是利用工作关系所形成的职责分工,以职务行为为掩护,合伙侵吞、骗取、盗窃公共财物并据为已有。这类共同贪污危害大,往往是一个部门、一个行业的主要领导、业务人员参与。实践中应注意查清事实,应将主犯与非主犯区别对待。 (二)不同主体的共同贪污 不同主体的共同贪污是指有贪污罪的共犯参与下的共同贪污犯罪。贪污罪的共犯,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受国家单位委托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伙同贪污的其他人员。 根据刑法第383条第3款的规定,不同主体的共同贪污,应定性为贪污罪,伙同贪污的行为人,虽然单独不能构成贪污罪的主体,但在此应定为贪污罪的共犯。 贪污罪的共犯的刑事责任也要根据行为人在共同贪污中所起的作用确定,不能机械地局限于从犯或者胁从犯,起到主犯、教唆犯甚至首犯作用的,应根据实际情况贪污处理。
-
那些贪污罪构成是需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对于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贪污罪,其主观要件应当出于直接的故意才可以构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即是贪污罪。
2020.01.25 144 -
贪污罪的主观方面需满足什么条件
贪污罪的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2020.05.31 163 -
贪污满足哪些条件会被判缓刑
贪污被判缓刑,需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犯贪污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罪情节较轻; 3、悔罪;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对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
2022.03.29 151
-
贪污罪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什么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罪名无关。取保候审的条件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
2022-05-16 15,340 -
满足规定标准的贪污犯罪的定性条件有哪些
有贪污的行为并且贪污的数额比较大就满足了贪污犯罪的既遂标准,若是贪污的数额不超过五千元,此时属于贪污数量比较小,情节比较轻,但是也满足贪污罪的犯罪既遂,故此检察院还是会判处其承担刑事责任。国家机关的职
2023-12-07 15,340 -
贪污罪共犯需要证明的问题有哪一些
1、共同贪污犯罪的主体,至少有一方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另一方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2、主观方面,各个共同犯罪人之间具有共同的贪污犯罪故意,即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故意,非国家工作人员还要求明知
2023-01-21 15,340 -
利用影响力犯贪污罪需要哪些条件
利用影响力构成受贿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诚信。 2、通过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受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受托人财产,或者非法收受受托人财产,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2021-11-23 15,340
-
01:04
贪污罪构成要件贪污罪,指的是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盗取、侵占、骗取或通过其他不正当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 贪污罪构成要件有: 1、贪污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该罪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单位的正常活动及职务的廉洁性,又侵犯了公共财产的
3,739 2022.04.15 -
01:00
公司成立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成立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设立公司,应当符合我国公司法的相关条件,如:依法进行申请设立登记、有公司股东、有注册资金、经营符合公司规划和管理、完善的组织结构等; 2、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不超过五十人。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有符
631 2022.04.15 -
01:34
贪污贿赂罪有哪些种类贪污贿赂犯罪的种类主要包括: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非法占有、使用、私分国有财物或公共财物的犯罪; 2、就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事项,实施的提供、介绍、非法收受或者索取公私财物的犯罪; 3、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不明和隐瞒境外存款的犯
701 2022.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