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残疾人保障办法第36条表述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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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按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核定。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按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核定。2021年上半年缴费标准已公布,请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核定缴费时间完成缴费。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指在实行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安排的地区,对于如果该地区不能达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具体比例的有关单位(包含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组织),这些用人单位根据其所在地区的有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按这一年期的差额和上一年期所在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缴纳保障残疾人就业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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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保障金是什么意思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
2020.03.10 2,126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什么
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简称残疾保险基金,是指不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基金。用人单位所在地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单独设立地方税务局的,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征收。残疾人就业安排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差额数
2022.04.12 3,224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什么?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粤单位)等用人
2020.03.22 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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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残疾人保障办法第22条是什么
各级人民政府、社会和家庭应当保障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人接受国家规定的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
2022-09-19 15,340 -
吉林省残疾人保障法第22条
各级人民政府、社会和家庭应当保障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人接受国家规定的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
2022-09-19 15,340 -
吉林省残疾人保障办法第二十三条
各级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实施对残疾儿童的学龄前教育,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2022-09-15 15,340 -
吉林省残疾人保障办法(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所在单位,应当对具有接受文化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开展扫除文盲,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
2022-09-1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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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证怎么办理的条件办理残疾人证件的时候,递交申请的办理人一般需要具备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精神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多重残疾等七个主要的条件中的一个。具体内容是: 1、视力残疾:双眼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 2、听力残
32,690 2022.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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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判十年以上去哪个监狱在吉林市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犯人要送去镇赉,小白山监狱是六年以下有期徒刑犯人关押的地方。刑事案件分为一般刑事案件、重大刑事案件和特别严重刑事案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 1、目标金额的大小,涉案财物数额是否重大; 2、影响是否显著;
6,645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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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怎么申请低保残疾人申请低保的流程如下:首先向相关部门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没有工作和任何收入的情况下,可分户计算直接申请全额低保;并在全额低保金的基础上再追加20%后发放外,其余残疾人群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均和正常人低保额度持平。根据相关
3,30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