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全文第16条有什么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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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门于2007年12月1日联合发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各地区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我国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门于2007年12月1日联合发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各地区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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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是什么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门于2007年12月1日联合发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各地区
2022.07.07 250 -
和经济适用房有什么新规定
一、经济适用房买卖条件: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3、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保护。
2020.11.15 129 -
经济适用房新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政策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新规定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还应当符合当地城镇户籍条件;家庭收入应当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当事人没有房屋,或者居住的房屋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
2020.01.15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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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全文第22条有什么新规定?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对申请人住房状况的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县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
2022-09-08 15,340 -
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以外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市、县人民政府承担。开发单位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以在建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作抵押,向商业
2022-09-08 15,340 -
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全文第17条有什么规定?
地处边远、住房困难家庭较多的工矿区和企业,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纳入市、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并报
2022-09-08 15,340 -
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全文第16条有哪些内容?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以外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市、县人民政府承担。开发单位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以在建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作抵押,向商业
2022-09-0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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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9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房申请应符合以下的三个条件: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
9,375 2022.04.17 -
01:04
什么条件符合申请经济适用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可知,经济适用房属于政府推出的福利性住房,收入低、住房困难的民众可以申请,但需要符合以下条件:首先,家庭中至少要有一个成员,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五年时间以上。其次,家庭收入符合市、县
1,765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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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吗
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具体分析如下: 1、经济适用房是有房产证的,但是不能转化为商品房房产证。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与普通商品房的房产证不同; 2、经济适用房的职工拥有有限产权,5年内不得交易,住满5年按一定比例购买获得全部产权后可以依法领取房产
175 2022.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