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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关于医疗事故的规定
2002年国务院颁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谓“处理医疗事故”,在本条例中是指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或者应当事人的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 这里的“处理”仅指行政机关的
2020.05.05 282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具有法律效力。《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为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2年4月4日发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2020.07.21 397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效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截止2021年有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条例施行前已经处理结案的医疗事故争议,不再重新处理。
2020.03.31 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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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9条规定原文内容?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2022-09-23 15,340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8条规定原文内容?
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2022-09-20 15,340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条规定原文内容?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2022-09-20 15,340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4条规定原文内容?
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
2022-09-26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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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立案条件
因医务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患者发生死亡、或患者的身体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属于所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行为”: 1、医务工作人员擅离职守的; 2、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对急诊患者实行必要
1,501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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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163条撤案内容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撤案内容新规定如下:1、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2、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
9,770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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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医疗事故的条件有什么
属于医疗事故的条件大致有以下几点:第一,医疗事故涉及到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我国医疗考核以及卫生行政机关批准的,取得资格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既可以是拥有医生资格证的人,也可以是负责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的工作人员。第二,事故行为人必须要有整料护理
1,522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