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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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发展经济适用住房要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各地区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我国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门于2007年12月1日联合发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各地区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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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哪些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门于2007年12月1日联合发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各地区
2020.03.01 249 -
经济适用住房如何理解
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 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三个显著特
2020.03.19 145 -
经济适用房办理过户
申请过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居住满五年、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获得完全产权。法律规定,经济适用房不满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满五年后,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房的,需要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的差价,政府可以优先回购。
2020.11.16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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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新细则
住房困难家庭较多的工矿区和困难企业,经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计划的前提下,利用本单位存量建设用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
2022-09-13 15,340 -
山东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查。对符合购买或者承租条件的,应当予以公示。公示后有投诉的,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公示后无投诉或者虽有投诉但经调查核实证明投诉不成立的
2022-09-12 15,340 -
山东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居民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未按规定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以及其他已减免和由政府承担的费用,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之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承租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转租。承租人因条件改善不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条
2022-09-12 15,340 -
山东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新规?
购买或者承租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或者承租;超过的部分,由购房人或者承租人补交差价。收取的差价款应当专户存储,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超面积差价款的收取标准和管
2022-09-1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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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吗
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具体分析如下: 1、经济适用房是有房产证的,但是不能转化为商品房房产证。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与普通商品房的房产证不同; 2、经济适用房的职工拥有有限产权,5年内不得交易,住满5年按一定比例购买获得全部产权后可以依法领取房产
182 2022.12.11 -
00:47
经济适用房如何过户
经济适用房的过户的流程如下: 1、先由买卖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2、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的网签备案; 3、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等相关的过户费用,并且取得税费完税证明。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 4、买卖双方带上相关的资料,办
1,481 2023.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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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房申请应符合以下的三个条件: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
9,420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