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卖给别人了,现在车贷还不起怎么办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需要还钱的是贷款人。 2.担保人可能负有连带责任,农信社可以找担保人还钱,担保人再找贷款人要钱。 3.子女没有义务为父母的债务承担责任。 4.如果债务人的财产在子女那,那人跑了,法院是有权查封债务人存放于子女那的财产。 5.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房子汽车什么的都算,只要是担保人或者贷款人名下的都可以查封。 6.记得一条,担保人不一定负连带责任,要看担保协议时怎么写的。就算是负连带还款责任,帮贷款人还钱了,可以找贷款人要回。贷款人不肯还可以打官司,前提是一定要保留证据,担保协议和还款凭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可以拿着抵押合同去交管局询问办理注销车辆手续,如果认定是你的财产,可以追回。抵押车在法律角度来看,是合法的车辆,可以转让的。但是抵押车在法律角度,无法对抗银行追讨收回;抵押车容易变成查封车,不能年检,则不能上路。
贷款买车在贷款未结清的时候是过不了户的,即使已经签了卖车合同,未过户交易就没有完成,车主还是你,如果不还车贷,车是有可能被没收的,至于买你车的一方所有损失也是由你承担,你买车与担保人无关,但是车贷不还会影响担保人,如果没收的财产不足以偿还车贷,就需要担保人来替你还了。
-
-
车卖给别人别人不过户怎么办
车卖给别人后,买受人不配合办理过户的,车主应积极联系买家,让对方办理过户手续。其次,可以通过刊登报纸《过户声明》,声明车已卖,在一定期限内买家必须来过户。如果和对方有买卖协议和身份证复印件,还可以拿着证据到法院起诉他。《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
2020.01.12 540 -
车子还在但不想过户现在找不到人了怎么办
车子卖出去了没过户现在找不到人需要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做公证也是要钱的,这可比车辆过户的费用高多了。即使万一出现问题,走法律程序可以解决,但是这也需要耽误时间和精力。建议最好还是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2021.04.07 144
-
车贷买的车卖给了别人车贷不还怎么办
1.需要还钱的是贷款人。 2.担保人可能负有连带责任,农信社可以找担保人还钱,担保人再找贷款人要钱。 3.子女没有义务为父母的债务承担责任。 4.如果债务人的财产在子女那,那人跑了,法院是有权查封债务
2022-07-21 15,340 -
车子现在银行贷款都还不起怎么办
如果有保险,保险赔款先行赔给银行,如不足,车主赔足不足部分。 另,银行可以要求提前清偿或增加担保物。 简单一句话,车主仍要还款。而且银行还可以要求提前还。 汽车在交通事故中导致报废,你要要求交通管理部
2022-05-10 15,340 -
车子抵押给别人卖了怎么办
车子抵押了被别人卖了,按照规定抵押是要有关联双方到当地车管所进行抵押登记的(否则抵押无效),并且在抵押时效未到期,而你又能按时还款的前提下,他们无权处置属于你的那部分产权的(你也有至少20%的产权);
2022-07-03 15,340 -
车子卖给别人别人不过户怎么办
可以凭买卖合同和对方协议过户车辆,对方不理你,你可以起诉维权,胜诉后,可以申请单方过户,《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
2022-03-12 15,340
-
01:02
车祸债务现在还不起怎么办车祸债务现在还不起的话,应当第一时间与债权人进行协商,说明自己的情况,真诚地道歉,请求对方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具体来说,这主要因为债权债务成立之后,债务人就应当在一定的合理期限内履行自己的义务。拒绝履行义务的债务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
1,076 2022.04.12 -
01:10
借钱给别人别人一直不还怎么办朋友借钱后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甚至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拒绝还款的,可以告知其应当按时还款,否则将采取法律手段。如果该朋友仍然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向法院起诉,申请支付令。债权人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避免超过诉讼时效。如果人民
2,320 2022.04.15 -
00:55
借别人钱还不上,被起诉了怎么办欠别人的钱被起诉了的处理办法如下: 1、可以通过与他人协商的方式,争取达成新的还款协议处理; 2、可以通过向银行提供担保人的方式,申请银行做撤诉处理; 3、可以通过与他人沟通,以分期偿还的方式,来达成和解,做撤诉处理; 4、欠别人的钱被起诉
2,462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