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新规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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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20条第2款“企业应当对产品进行合理包装,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2004年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8条更为细化,“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规定。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和技术条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状况以及产品的技术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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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如下: 1、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 2、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到期
2021.12.12 1,933 -
第十二条读物管理规定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读物管理的第十二条规定为:“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2020.06.19 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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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2-09-11 15,340 -
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暂行办法第30条是怎样规定的?
经贸、环保等部门应当将商品包装物生产情况纳入清洁生产审核内容,督促包装生产企业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废弃物的产生。
2022-09-05 15,340 -
第二十六条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暂行办法
生产、使用列入本市包装物回收目录的包装物的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对包装物负责回收。对属于再生资源的,按照本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有关规定进行回收利用;对不属于再生资源并且不适合利用的,按照垃圾分类处理
2022-09-11 15,340 -
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暂行办法第43条什么内容?
本办法中的销售包装、运输包装、初始包装的定义按照《GB/T4122.1-2008包装术语第1部分:基础》的相关规定执行。
2022-09-0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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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
24,611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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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
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如下: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使用商用密码,或者未按照要求开展商用密码应用
6,287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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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十倍赔偿
药品管理法没有十倍赔偿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
5,471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