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协议可以撤回吗,具体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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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协议如果是受到胁迫和欺诈是可以撤回,反之则不可以撤回。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就双方各自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的归属所作的约定。约定的内容可以是婚前财产及婚后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可以约定为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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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协议有以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具有约束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赔偿费用;遗嘱或赠与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撤销婚前财产协议可以起诉至法院撤销。婚前协议如果在签订的时候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或者存在违法内容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该撤销权的行使需要通过诉讼的途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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