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保证的义务范围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反担保的保证范围如同担保。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如下内容: 1.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 2.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是因主债权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均应列为保证担保的对象。 3.违约金。必须是就主债权所应付的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 4.损害赔偿。由主债而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应当予以保证,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损害赔偿之债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不履行还是迟延履行,只要归结到债务人头上的,保证人就有代为赔偿或连带赔偿责任的义务。 5.其他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如代理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等原则上都是债权生出的负担,当列于保证范围之内。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反担保的保证范围如同担保。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如下内容: 1.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 2.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是因主债权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均应列为保证担保的对象。 3.违约金。必须是就主债权所应付的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 4.损害赔偿。由主债而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应当予以保证,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损害赔偿之债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不履行还是迟延履行,只要归结到债务人头上的,保证人就有代为赔偿或连带赔偿责任的义务。 5.其他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如代理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等原则上都是债权生出的负担,当列于保证范围之内。
-
反担保的效力范围
反担保的效力范围,是反担保人对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的范围,即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 除当事人在反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情况外,反担保的范围与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的范围相同,包括代偿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反担保权的费用。
2021.01.24 182 -
反担保合同的范围
反担保合同期限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反担保合同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021.02.11 119 -
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2021.04.04 177
-
反担保的保证范围
担保方式有: 1、土地使用权反担保 土地使用权反担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其取得相应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抵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2、存单质押反担保
2022-08-12 15,340 -
反担保保证范围
反担保的保证范围如同担保。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如下内容: 1.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
2022-11-07 15,340 -
反担保保证的范围怎么规定?
1、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如下内容: 一、是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
2023-01-14 15,340 -
反担保保证范围怎么规定
1、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如下内容: 一、是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
2022-11-05 15,340
-
01:01
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权利分为什
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权利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不是某一人或某一范围的确定的人,而是一切人。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是一定的个人或某一集体。相对权的主体必须通过,特定义务人的履行义务的行为
1,377 2022.04.17 -
01:12
担保人对担保债权有何义务
担保人对担保债权的义务如下: 1、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
513 2023.04.20 -
01:03
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权利分为什么什么
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权利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不是某一人或某一范围的确定的人,而是一切人。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是一定的个人或某一集体。相对权的主体必须通过,特定义务人的履行义务的行为
1,320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