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如何保护房产证被盗后的财产

如何保护房产证被盗后的财产

2024-12-02 11:48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贵州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4-12-02回复

专业分析:

一、如何保全房产证所代表的财产 房产证被盗后,当事人无需进行财产保全。当事人只需补办房产证即可,补办的房产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补办房产证的流程如下: 1. 开具遗失登记申请表:如果房产证丢失的是商品房房产证,可以找物业公司出具遗失证明;如果丢失的是房改房房产证,则需要到房改单位开具遗失登记申请表。遗失申请表应包括详细地址、房屋面积、房产证号以及房屋产权人的相关信息等。 2. 到房产档案馆查档:房屋产权人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房管部门查询房屋档案(需交查档费),房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会根据房屋的信息开具公告。 3. 登报作废原房产证:接下来,须持遗失证明和房管部门开具的公告到当地日报刊登遗失证明。 4. 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5. 补办新证:登记一段时间后(各地有不同要求),房屋产权人需要持报纸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测绘图,到房管局办理遗失登记。 补办房产证所需的材料包括: 1. 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2. 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 申请补办报告; 4. 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 遗失启示(整张报纸); 6. 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7. 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经过公证); 8.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9. 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二、财产保全的条件 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另一种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 1. 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申请或者主动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基于国家赔偿的压力,一般不会主动地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只有一个条件,即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若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那么人民法院将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人民法院受理财产保全案件,一般要审查下列条件: 第一,须当事人提出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然,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第二,申请人须提供担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第三,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避免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第四,保全财产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赵佳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一、房产证被盗怎样保全财产 房产证被盗后,当事人是不需要进行财产保全的,当事人只需要补办房产证就可以了,补办的房产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补办房产证的流程: 1、开具遗失登记申请表:如果丢失的是商品房房产证,可以找物业公司出具遗失证明;如果丢失的是房改房房产证,则需要到房改单位开具遗失登记申请表。遗失申请表的内容包括详细地址、房屋面积、房产证号以及房屋产权人的相关信息等。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房屋产权人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房管部门查询房屋档案(需交查档费),房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会根据房屋的信息开具公告。 3、登报作废原房产证:接下来须持遗失证明和房管部门开具的公告到当地日报刊登遗失证明。 4、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5、补办新证:登记一段时间后(各地有不同要求),房屋产权人需要持报纸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测绘图,到房管局办理遗失登记。 补办房产证需要的材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补办报告;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遗失启示(整张报纸);; 6、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7、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经过公证); 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二、财产保全的条件 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另一种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 1、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申请或者主动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基于国家赔偿的压力,一般不会主动地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只有一个条件,即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若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那么人民法院将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人民法院受理财产保全案件,一般要审查下列条件: 第一,须当事人提出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然,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第二,申请人须提供担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第三,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避免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第四,保全财产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离婚财产转移父母鉴定属实后可以采取下列办法保护财产: 1、如果该财产属于转移个人财产的,则不得主张权利; 2、如果该财产为共同财产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3、在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转移方少分或者不分; 4、如果已经离婚的,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该财产。

律师普法更多>>
  • 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时,有以下方法保护财产: 1、搜集夫妻共同财产凭证; 2、保存家中存折卡号、工资卡号、股票、基金账号等财产线索,保存房产证、购车协议等原件或复印件; 3、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

    2021.04.24 169
  • 财产所有权被侵害如何保护?
    财产所有权被侵害如何保护?

    个人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当事人可以采取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也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等等多种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

    2021.12.02 100
  • 被监护人的财产如何处理
    被监护人的财产如何处理

    监护人没有权利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

    2023.04.28 498
专业问答更多>>
  • 无房产证合同如何保护取得房产证的房子

    具备以下要件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为

    2022-05-18 15,340
  • 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一)、夫妻各自财产如何“划清界线”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 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必参加分割。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依约定产生,如没有约

    2021-06-05 15,340
  • 财产保全后的财产如何处理?

    1、诉前财产保全被法院依法受理并同意后,法院就会依法查封冻结被告财产。 2、原告就应当在30日之内起诉至法院,否则过了时效,保全自动失效。 3、原告在30日之内起诉至法院,则保全一直持续到判决生效。

    2023-05-07 15,340
  • 如何保证监护人的财产不得侵占

    监护人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必须从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的角度出发,否则违法。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

    2023-03-1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破产保护如何重组 01:04
    破产保护如何重组

    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984 2022.04.17
  • 改名后房产证如何改名 01:05
    改名后房产证如何改名

    改名后房产证的改名流程如下: 1、须先向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地产证》的注销抵押登记,然后再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时须提交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两个身份证姓名同为一人的证明; 2、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及注销抵押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时

    3,197 2022.04.17
  • 离婚能保护财产吗 00:56
    离婚能保护财产吗

    离婚不仅意味着夫妻之间感情关系的破裂,更意味着夫妻之间财产关系的破裂。也就是说,离婚之后男女双方解除了人身关系的联结,也解除了财产关系之间的联结。因此,离婚并不能保护夫妻共同的财产,相反双方还要分清楚财产的具体所有问题。具体来说,我国民法典

    862 2022.04.15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