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新《》那些被漠视的条款

新《》那些被漠视的条款

2022-10-27 21:19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27回复

专业分析:

今年是我国颁布实施第十八年。将法律规定与现实对照,一些早有明确规定的劳动者权益保护条款,在实际执行中却常常被削弱,甚至“忽略”。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1、患有严重的疾病导致其生活不能自理;2、处于怀孕或者哺乳阶段的妇女;3、是有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唯一的扶养人,4、因为案件特殊原因或者特殊需要,适用监视居住更合适的;5、羁押期限届满了,但案件尚未办结。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监视居住的条件有: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律师普法更多>>
  • 交的定金要注意那些条款
    交的定金要注意那些条款

    注意下列问题:1.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形。2.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也是预先支付,但它的性质与定金完全不同。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消费者在交定金时要充分了解自己的履行能力,如果没有履行能力,就不要交付定金,否

    2021.02.15 116
  • 那些合同免责条款的无效
    那些合同免责条款的无效

    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 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

    2021.01.07 76
  • 合同哪有那些条款呢
    合同哪有那些条款呢

    合同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很普遍。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当事人的姓名或住所: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当事人的住所为其登记住所所在地;自然人的惯常居住地与其住所不一致的,以其惯常居住地为住所;2、主体:主体是合同权利义务的客体,主体是所有合

    2022.04.13 494
专业问答更多>>
  • 驻XXXX无故辞退工人漠视就没人管吗?

    如果公司确实无故辞退员工,员工完全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如去当地的劳动局仲裁。仲裁前,请先了解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理由是什么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2022-10-10 15,340
  • 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守那些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77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没有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被指定的居所,所谓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

    2021-10-13 15,340
  • 解除监视居住的条件都有那些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

    2021-06-06 15,340
  • 主任被监视了来着,那么哪些是公安局监视居住

    一,原则在家居住,例外指定地方。 二,期间不得离开处所,不得回见通信 三,传讯要即使到案 四,护照身份证驾照上交 五,可以见委托律师 六,够详细了吧

    2022-08-0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强制离婚需要那些条件 01:31
    强制离婚需要那些条件

    在我国,离婚通常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并没有强制离婚的说法。除非是这个婚姻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无效的婚姻,比如不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属于近亲结婚等,就可以强制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夫妻一方希望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

    1,016 2022.04.17
  • 债权转让应具备那些条件 01:10
    债权转让应具备那些条件

    所谓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关系之内容,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的一种行为。其中原债权人称作让与人,接受债权的人称为受让人。债权转让的前提条件包括: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权利转让是否是债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

    1,149 2022.04.17
  •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买房条款 01:30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买房条款

    根据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以及最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买房不一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对于在婚后,由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同时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就属于夫妻共同的房产;如果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目的是为了给自己的子女购置的,同时不动

    1,165 2022.04.17
法律综合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